不能賠的原因是
因為命又不一定都等值
比如說
一個肥宅殺了一個正妹好了
正妹絕對比肥宅有價值
所以你把正妹殺了
然後說了不起一命賠一命
好像賠了就一了百了
這根本就不符合公平啊
再來是說
如果真的可以一命賠一命好了
那麼如果你是個肥宅剛殺掉一個正妹
但是我大中華民國的警察
似乎除了吃案之外
也不是每次都能在殺掉人之後就把嫌犯抓住
一命賠一命的做法合理的話
身為一個國小有畢業的肥宅
數學知道1+1 > 1
最好的做法就是繼續多殺幾個
反正賠來賠去就一條命
多殺多賺
這樣好像反而更有問題
所以基本上一命賠一命這個概念
問題很大啦
先不說肥宅的命是否那麼值錢
你一命賠一命還要仰賴我大中華民國警察辦案的能力
你是不是對我國司法體系太有信心了
※ 引述《yuee (冬天到了)》之銘言:
: 除了馬來西亞女生遇害的案件外,已經有很多判決天怒人怨了
: 為什麼不能一命賠一命,過失就算了,很多都是故意殺人
: 像竹東殺人還焚屍
: 你是家人的話,你受得了犯人判個無期,幾年後假釋出獄嗎?
: 廢死整天在那邊可教化,社會為什麼要忍受一個變態?
: 為什麼要浪費稅金養一個變態?
: 這種變態出來後,能賺什麼錢賠償受害者家人?
: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受害者家人的恨和讓他們放下
: 難道要為了一個變態殺人犯,讓受害家屬一輩子心理創傷解不了??
: 我們又不是聯合國會員,遵守[兩公約]是能幹嘛?
: 除了讓社會民眾不安,還能幹嘛?
: 可以公投廢了[兩公約]嗎?
: 犯重罪的沒一個不怕死的啦,記得有個名嘴說過:[嚇到都會尿褲子]
: 本來死刑就是可以預防重罪發生
: 做錯事不用付出相對代價,這樣誰還想當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