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啦
小弟我啦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就是這麼簡單
誰對誰錯不是自己說了算
如不能受公評那你的價值觀就錯了
結果就被一個網友吉了
媽的咧
現在剛開完第一次偵查庭
可悲啊啊啊
有沒有PTT一堆訟棍的八卦啊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20-11-02 08:58:00這我一定吉你以為喊假的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0-11-02 08:59:00幾歲惹 說話請自行負責 不要怪東怪西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20-11-02 08:59:00被釣到代表你菜就這樣
作者:
minifat (mini)
2020-11-02 08:59:00跑一次流程學經驗阿 社會G8人更多
是不是公評的事也不是你說了算啊,哪篇,貼出來給大家看看
作者:
virleo (passenger)
2020-11-02 09:02:00不忍噓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駐模式)
2020-11-02 09:03:00度! 我上次警告過點名哥訟棍 他卻跟我說為言論負責
作者:
miacp ( )
2020-11-02 09:04:00很明顯你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功力還有待加強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駐模式)
2020-11-02 09:04:00後來又跟他提醒一次 又被他說我484想吉他 ㄞ 可憐
作者:
HAHAHUNG (炸鳳尾蝦的醬汁)
2020-11-02 09:06:00發錢啊
作者:
cesuya (冰冷的執著)
2020-11-02 09:07:00呵呵,一定是用到情緒性字眼嘴到人了,等著你用本名發道歉文。
作者:
owlman (★~Born To Be Epic~★)
2020-11-02 09:09:00先說你被告了什麼啊
作者:
Dia149 (DD)
2020-11-02 09:15:00嗯嗯嗯看來是嘴到人了
作者:
ePaper ( ̄ ﹁ ̄)
2020-11-02 09:15:00你對人家人身攻擊嗎?被哪一條 ?
講話要負責啊,一堆人散播錯誤的謠言,害別人商譽或是名譽受損,被告不意外吧,每個人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我之前還要告警察,警察的稽查相關單位,問我要不要提告,我最終放過那位年輕的警察,請稽查單位告訴對方,話不要亂講,不然被告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