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爛醉跑錯房?半夜驚覺被撫摸赫見男酒友睡旁邊 女子怒告猥褻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女子「小玲」(化名)酒後上床睡覺,半夜驚覺被撫摸,睜開
眼睛赫見侯姓男酒友睡在旁邊,氣得狀告侯男乘機猥褻,侯男辯稱酒醉,承認有進去「小
玲」房間,但絕無碰觸小玲,法官詢問當晚與侯男及小玲一起喝酒及住在民宿的眾多友人
後,認為侯男嚴重酒醉,不排除半夜上廁所後誤闖房間的可能,且缺乏侯男涉犯猥褻的積
極證據,判無罪,可上訴。
侯男今年初帶著妻兒、岳父與小玲等多位親友同住民宿,晚間並一起喝酒聊天,小玲酒後
上2樓睡覺,侯男及妻兒、岳父則睡在隔壁房,小玲半夜睡到一半驚覺有人撫摸她的胸部
及下體,睜開眼睛赫見侯男睡在她旁邊,小玲不甘受辱,狀告侯男乘機猥褻。
法官詢問當晚一起喝酒的雙方親友,得知小玲酒後曾對侯男咆哮,舉止異常,且有服用安
眠藥習慣,當晚侯男喝得爛醉,有人看見小玲房門沒關,又最靠近廁所,侯男上完廁所後
竟站在小玲床邊,不久小玲便下樓指控遭到侯男亂摸,眾人將幾乎無意識的侯男帶下樓向
小玲道歉。
法官認為該猥褻疑雲有諸多違背常理之處,不排除侯男酒醉上完廁所誤闖房間以及被害人
受到藥物影響的可能性,全案缺乏積極證據證明侯男犯行,應予無罪諭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38957
6.備註:
台男要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