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0年11月2日
2.記者署名: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強盜流鶯1000元嘆要背5年刑 法官:不值得同情加重判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王彥因「心情不好」,帶著空氣槍和辣椒水洗劫在萬華站壁的流鶯,恫嚇「大家都是
混一口飯吃的」,但僅搶到1千元。王事後向朋友埋怨辣椒水1瓶要600元,他還搭捷運、
買檳榔,折合完才搶到300元,卻要「背5年刑期,我看去偷好了」。台北地院依攜帶凶器
強盜罪判王7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駁回他上訴,刑期比他預想得來得重。
王彥(33歲)從事園藝工作,育有1子,但他有毒品、妨害公務、傷害、恐嚇等前科。
去年5月27日晚上8點多,王彥到台北市西昌街物色流鶯,他鎖定一名女子、佯稱要買春,
雙方以「全套1500元」談妥價格後,由女子帶王進入一間套房。當兩人入房後,王隨即掏
「槍」、拉滑套,他瞄準女子說「大家都是混一口飯吃的,把錢交出來」;女子懼怕,只
好掏出身上僅有的1千元現金,求饒說「不要傷害我」。
王搶到1千元後,拿起辣椒水狂噴流鶯的臉和脖子,流鶯驚慌,拿著皮包往前亂甩、大喊
「救命」,王關上房門逃離。
遭搶的流鶯事後報警,萬華分局警方受理。隔天晚上,王彥因在新北市土城區和李姓男子
發生持槍糾紛,土城分局廣福派出所員警逮捕擁槍的王,還在他身上搜出辣椒水,萬華警
方得知後,確認犯嫌意外落網。
扣案的空氣槍經檢測,並不具殺傷力,但槍枝與貝瑞塔手槍的不同處僅在槍管最前緣的管
膛外緣是銀白色,一般人難以識別。
高等法院審理發現,王彥曾和友人說「我這有貝瑞塔玩具槍,很像真槍,可以擊發霹靂炮
,打出去別人以為是真槍…我那支絕對嚇死,還有辣椒水」,認定他有加重強盜犯意。王
辯說,因為這名流鶯和他所屬的天龍堂松山分會的馬伕「小賴」有金錢糾紛,「小賴」要
他幫忙討錢,才會去萬華找流鶯算帳。
雖然王彥還向朋友咒罵搶得的金錢太少,還要「背5年刑期」,但高院認為他至今否認加
重強盜,審判時也沒到庭,被害人訴苦「我到現在還是很害怕」,批評王故意挑社會經濟
地位較為困苦的人下手,不值得同情,仍維持一審7年6月刑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82556
6.備註:
你法官不要二審又翻盤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