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朝野交鋒8小時 決議營養午餐契約書不必載

作者: arscerate (澈毛)   2020-11-03 01:20:02
原來我國法盲已經低能到這種地步了
荒謬至極的要在母法載明細項?
食安法要不要把所有的規範全寫在法條內?
還有一堆鄉民支持
契約的部分要就要去要求地方教育局或學校啊
真的是炒作很厲害
在吃的時候還不是真香
作者: k44754 (9527)   2020-11-03 01:26:00
資 方 會 自 律
作者: sogyal (引戰技能點滿)   2020-11-03 01:38:00
色盲真的無下限
作者: goodtodrink   2020-11-03 01:44:00
這篇台灣價值一百分
作者: EOMing (敏)   2020-11-03 01:47:00
我也看不懂萊豬在吵啥,已經政治化了,不過對於台男而言,以後失手殺人可能多了一個萊豬抗辯,就是萊豬吃太多才有攻擊性,減輕罪責。梁男也可以萊牛抗辯,找附近牛肉麵店老闆作證,天天三餐吃牛肉麵。檢方提反證,人家林書豪就是天天吃美國牛才打NBA,你怎麼就會攻擊女大生?天天吃萊牛,籃球打得好,女生靠過來,你還犯得著擄殺落單女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