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11-03 14:57:27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ETtoday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陳韻如/台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作者:
jp956956 (儲備里長伯)
2020-11-03 15:00:00垃圾還想啃子啊 自盡吧
作者:
ltytw (ltytw)
2020-11-03 15:02:00當初離婚就不要談100%給前妻啊
作者:
qmaper (~å¡ç‰‡~)
2020-11-03 15:02:00離婚才走下坡 是台男帶賽吧
作者: superpandal 2020-11-03 15:02:00
真是傻 多多提防是對的 社會應該正向發展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20-11-03 15:02:00
全部財產給前妻 怎麼會不算扶養
當初願意全給前妻 應該本身還留有不少錢 變成現在這樣怨不得人
作者:
pita30 (低調)
2020-11-03 15:08:00慘...離婚時可能覺得賺錢很快
對照 上面被棄養 考上律師的 居然還要付6000的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20-11-03 15:11:00慘 沒為自己留後路
這判決 一個天一個地 是怎樣? 可笑司法 一點標準都沒有
作者: ulamong (霧喇喇) 2020-11-03 15:12:00
應該是想確保政府補助(每月6358+7759)才打的官司吧
作者: ulamong (霧喇喇) 2020-11-03 15:14:00
子女去英國留學 前妻還有跟他要錢 之後付不出來才沒給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20-11-03 15:15:00靠老婆的廢物
作者:
sciss1 (無)
2020-11-03 15:20:00法官只看成年以前的扶養,無視成年後資助留學之事,依法嗎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20-11-03 15:21:00這種廢物打官司是為了領低收入戶補助吧
作者:
bq99 (4321lin)
2020-11-03 15:32:00幹死前妻
作者: joinptt (joinptt) 2020-11-03 15:45:00
所有財產都給前妻?恐不多,孩子還丟給外祖父母養
白痴鄉民是不是看不懂判決書啊?聲請或答辯意旨的部分都是原被告自己說的,是否爲事實都還待證實,下面本院判斷的部分才是法院就能確定是事實的部分做的判決理由。結果推文一堆鄉民拿原被告答辯來講?
作者:
Murloc (我只是個鄉民)
2020-11-03 15:55:00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