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案廢除道安條例檢舉條款 政府須於2個月內回應
2020-11-03 15:39 聯合報 / 記者施鴻基/新北即時報導
檢舉達人無處不在,部分人作法誇張,9月底有人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的檢舉條款,過中午已有6000多人附議過關,政府須於明年1
月3日前回應。
提案人表示,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非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不知道何時會遭
到檢舉,況且人民並不是執法者,不能以當事人違規為由就無限上綱,讓人民充當執法者
檢舉而開單,徒增警察業務。否則人民財產會莫名減少,警察業務量也會暴增,影響見警
率。
底下正反意見都有,有人認為政府稽查都需要先告知,人民協助執法不能逾越公權力,且
檢舉達人作法已構成社會不安,甚至製造衝突,建議政府修法,讓執法回歸正軌。
反對者則認為沒有違規就不必怕檢舉,違規就是該罰,就如同現行犯人人可逕行逮捕一樣
,只有違規魔人才會怕檢舉達人,如今社會上的三寶實在太多,檢舉只是遏阻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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