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提案廢除道安條例檢舉條款 政府須於2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20-11-04 07:08:05
這樣說好了,就是有人濫用體制找碴惹民怨
有了檢舉制度,你可以不經申請在家門口濫畫紅線
而且還真的可以栽贓給人家說違規停車
原本本來就是「無線」、「白線」的區塊,誘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有的警察就只看到紅紅的就開單
根本不上網查是不是工務局去畫的,導致民怨
講直接一點,台北市東區就是有這種住家
私設紅線陷阱還用錄影機舉發的
專門針對外送員,搞得人心惶惶,而且紅線是「私設」的
是有多少人沒踩過陷阱不知道痛
https://i.imgur.com/FbdVhWu.jpg
https://i.imgur.com/fCsv7EM.jpg
明明檢舉制度就應該檢討,八卦版搞得無條件支持的
是有人是聖人開車騎車從拿駕照到現在沒被開過單?
警察開心服口服,誰知道巷弄還有多少陷阱濫用體制跟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引述《hateOnas (人類沒有心臟那就好了)》之銘言:
: 民眾提案廢除道安條例檢舉條款 政府須於2個月內回應
: 2020-11-03 15:39 聯合報 / 記者施鴻基/新北即時報導
: 檢舉達人無處不在,部分人作法誇張,9月底有人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道路
: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的檢舉條款,過中午已有6000多人附議過關,政府須於明年1
: 月3日前回應。
: 提案人表示,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非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不知道何時會遭
: 到檢舉,況且人民並不是執法者,不能以當事人違規為由就無限上綱,讓人民充當執法者
: 檢舉而開單,徒增警察業務。否則人民財產會莫名減少,警察業務量也會暴增,影響見警
: 率。
: 底下正反意見都有,有人認為政府稽查都需要先告知,人民協助執法不能逾越公權力,且
: 檢舉達人作法已構成社會不安,甚至製造衝突,建議政府修法,讓執法回歸正軌。
: 反對者則認為沒有違規就不必怕檢舉,違規就是該罰,就如同現行犯人人可逕行逮捕一樣
: ,只有違規魔人才會怕檢舉達人,如今社會上的三寶實在太多,檢舉只是遏阻手段之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985436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20-11-04 07:11:00
先不論自己畫紅線這點 你會想讓別人停在你家門口 真的是好人捏
作者: lefin1018 (lefin)   2020-11-04 07:15:00
誰叫你亂停車
作者: 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   2020-11-04 07:18:00
檢討跟廢除是不同的概念欸
作者: G8PIG (基八豬)   2020-11-04 07:21:00
我就是愛檢舉,爽
作者: meRscliche (如此而已)   2020-11-04 07:23:00
一堆殺人式違停,讓十字路口沒視野超危險。是可以討論,廢除太偏激…
作者: chystd   2020-11-04 07:25:00
拿少數特例當通例,實際路上就是一堆不要臉的違規駕駛人
作者: Sipaloy (便當)   2020-11-04 07:30:00
回一樓,我自己住一樓..但是養車太貴,所以我沒買車我也是給鄰居停啊..
作者: jojohaha (jojo冒險野狗)   2020-11-04 07:32:00
公務員登載不實必須為明知為不實
作者: feng0312s (feng)   2020-11-04 07:35:00
所以路上的紅線都是自己畫的?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20-11-04 08:01:00
沒了檢舉後警察開紅線停車後會先查紅線是不是真的?
作者: internetms52 (Oaide)   2020-11-04 08:34:00
濫劃紅線不是另一件事嗎?,禁止一般民眾舉發還是可以濫劃紅線啊?,一個一個討論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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