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怡銘表示,報導所指昨日周姓同仁製作相關圖卡,均為彙整正確而即時之新聞資訊,完
成後也立刻提供黨團立委對外說明之用,並未提供給所謂網軍、或以錯誤訊息帶風向。」
所以我大民進黨政府行政院發言人
1.證實圖卡作者是行政院員工
2.證實圖卡提供給外部使用
3.證實圖卡未署名行政院
欸欸 不過現在連網紅做工商發化妝品圖文都要註明是工商了
主計總處的 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
政府機關進行文宣規劃及執行時必須嚴格區分廣告與新聞之界線,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
行,且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名稱。
全國六都十六縣市、行政院下轄各級機關部會行處局署的文宣 或性質稍稍有點像文宣
都必須加註「XXX機關」、「XXX機關廣告」、「XXX機關贊助」了
阿你行政院是在?
怎麼?不准百姓點燈 只准州官做匿名圖卡?
請問行政院現在還可以怎麼凹?
1.這是圖卡,不是文宣
2.原始版有加註行政院,被駭客改圖
3.看錯,看成毒品防制會報要用的內部資料
4.不然你要投國民黨嗎
5.周男的薪水是蘇貞昌個人支付,沒用公務經費,不適用預算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