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宜樟、蔡宗勳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大生遭偷拍警涉吃案 分局長記過、所長下台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縣南華大學一名男學生,今年5月16日在圖書館用手機拍攝女學生大腿,校方獲報後召
開性平會議後對男學生記過2次,但男學生今年10月28日又在圖書館拍女學生大腿,還發出
喘息聲,受害女學生在網路貼文揭露此事,另名女學生也加碼爆料自己5月時也曾遭偷拍,
當時報案卻沒拿到報案三聯單,質疑警方吃案,嘉義縣警方下午調查後公佈懲處結果,時任
分局長等記過處分,所長記申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5月遭偷拍的女大學生向媒體投訴,指當時到民雄分局大美派出所報案但沒拿到報案三聯單
;嘉義縣警方回應,此案依性騷擾防治準則,被害人向警方報案,警方記錄後移請所屬學校
續為調查,至於是否涉及妨害秘密會再查明,5月獲報的大美派出所警員並未將此案登錄性
平系統及向上呈報,疏失部分進行調查處分,10月獲報的警員則有依程序辦理。
今天下午3點多嘉義縣警局公布懲處名單,案發時任民雄分局長施宇峰記過一次;案發時任
大美派出所所長陳敏旭(現為柳溝派出所所長)申誡2次,調整非主管職務,改調派警備隊
巡佐;處理警員曹勝泰申誡一次;柳溝派出所所長遺缺由埤頭派出所所長方三源接任。
今年5月16日,中部一名女大學生到南華大學找朋友,在圖書館內被男學生用手機拍攝臉部
及大腿,她發現後氣得詢問男學生是不是偷拍,並要求交出手機檢查,並刪除被拍的2張照
片,也向校方舉發申訴,此案經南華校方性平會調查後,對男學生記過2次,進行性平教育
輔導。
10月28日男學生在圖書館內又偷拍正在唸書的女學生,女學生在網路發文指出,男學生問他
三次,「可以拍你的腿嗎?」、「希望你不要介意我一直偷看你的腿、可以拍腿嗎?可不可
以追IG?」、「我保證只會留下來自己欣賞,你的腿很好看我想拍你的腿」,女學生表示,
拒絕拍攝要求後,要求看男學生手機,在內發現已遭偷拍大腿照,當場刪除,並指「真的沒
辦法跟他待同個空間,令我想吐」。
疑為男學生者在網路回文,指自己是偷拍的垃圾,在南華差不多是社會性死亡,確實收到應
有懲罰,並對此事表示「真的很對不起」、「真的不好意思造成你的困擾」。
南華大學主秘葉月嬌表示,男學生為學校長期輔導對象,經確認遭偷拍女學生及男學生身分
後,今天召開性平會議,將成立個案會議,由醫師、導師及牧師等進行專業輔導。並待調查
完成後再予以處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google.com.tw/am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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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