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假釋後再犯輕罪遭撤銷 釋字796號指違反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11-07 00:10:16
基本上就是一切以犯人的人權作為唯一標準
完全不顧一般民眾安居樂業的權利
坦白說目前司法亂象根本就在最高法院和大法官
一堆解釋和判決完全和民意相左還自以為高尚
難怪台灣變成犯罪天堂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0-11-07 00:11:00
要是法官的想法和低賤的民眾一樣~那還需要法官幹甚麼?
作者: hosen (didi)   2020-11-07 00:13:00
大法官:強姦假釋出來後殺人,不得撤銷假釋,因為法條不同
作者: ewqazxs (oops)   2020-11-07 00:13:00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11-07 00:16:00
你是不是不知道,大法官要民選總統提名,在經過民選的立法委員們同意才能擔任?民選總統和民選的立委就代表了民意,而且在我國都是人民在自己選區親手投票同意的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20-11-07 00:24:00
少把行政司法混談 噁心知法弄法 就你這種下三濫 讓人看不起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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