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張佑之
3.完整新聞標題:希臘國會通過新法禁虐待動物 違者可判10年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希臘國會今天一致表決通過,將嚴重虐待動物的行為規定為犯罪,最長可叛處10年徒刑。
法新社報導,直到現在,就法律而言,虐待動物是比較不嚴重的罪行,只會被處以罰款。
根據今天表決通過的法律,未來虐待動物者將被處以「5000歐元至1萬5000歐元不等的罰款」,最低刑期為1年。
這項法律定義的虐待動物行為是:「將動物毒殺、絞殺、焚燒、和斷肢。」
提出這項法律的農業部長沃里迪斯(Makis Voridis)表示,這是「國會對社會發出的一項強烈訊息。」
上個月,克里特島(Crete)赫拉克賴昂(Heraklion)的一名55歲男子將一隻狗絞死和閹割。
這種殘忍行徑的照片登上了希臘媒體與網路,在眾怒下,這名男子被罰3萬歐元。
幾天后,雅典附近尼卡亞(Nikaia)的一名54歲教授用金屬棒戳刺並毆打一雙狗。這種行徑遭路人攝影拍下,而他也將於明天出庭受審。
希臘警方指出,今年1月至6月間,共接獲2644起虐待動物事件通報,還有778起投訴案。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11060298.aspx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