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林育綾
3.完整新聞標題:
公視法「4分之3」門檻每屆都卡關!文化部:修法是未來一年重點
4.完整新聞內文:
公視第7屆董監事審查大卡關!由於公視法規定,董監事提名需經由「4分之3」以上審查
委員同意才通過,不過9日召開會議時,15名審查委員中有5位國民黨委員集體缺席,造成
審查陷入膠著。「4分之3」的母數究竟是指「全體委員」還是「出席委員」,此項門檻爭
議備受討論,文化部長李永得今(11)日再次表示,公視法這部分當時立意良善,卻留下
解釋空間,過去20年每屆都碰到這問題,因此文化部將尋求修法共識,這也是未來一年很
重要的重點。
依據《公共電視法》,公視董事會由立法院推舉11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
、監事審查委員會,行政院提名的公視董監事候選人,需由審查委員會以「4分之3」以上
之多數同意。此設計獨一無二,複雜度甚至超越美國總統大選選舉人團制度,目的即是為
了讓審查委員能「獨立超然」行使職權,避免政黨或政治的直接介入。不過日前董監事審
查委員會15名審查委員中,由國民黨推派的5名審查委員「全數缺席」,等同任一候選人
皆無法獲得4分之3以上同意票。
然而根據議事原則,會議只要有「2分之1以上」代表出席便可開會,當日扣除國民黨5名
委員外,仍有8名出席,因此並未流會。但「4分之3」通過的門檻母數,究竟是指「全體
委員」,還是指「出席委員」,在公視法當中缺乏明文解釋,讓此項門檻備受爭議,留下
解釋空間。
文化部長李永得今(11)日出席立法院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這個「4分之3」的問題
勢必要解決,在過去20年來,每一屆的董監事的產生都碰到這個問題,不管國民黨執政或
民進黨執政都會碰到,顯然公視法這個部分當時雖然立意良善,但可能理想過高,在實際
執行上是窒礙難行,所以呼籲大家一起共同正視並修法。
「4分之3」的母數究竟為何?李永得表示仍必須徵詢法律單位相關意見,但他也進一步說
,所有的法律對於需要投票表決通過的規定,都一定有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必須多少人出
席,再來是出席人員中多少通過才算數,無論是修憲、人事同意權,所有的法律案都有這
樣的規定,偏偏公視法裡就比較簡略,僅表示要審查委員的4分之3以上同意,但究竟是指
「全體審查委員」,還是指「出席委員」,留下了解釋空間,而究竟誰有資格或誰有法定
的權利去解釋,現在目前為止還沒有定論。
雖然9日審查委員決議「4分之3」的母數應為出席委員,李永得表示,雖然尊重委員的決
議,但站在政府主管機關的角度,也必須非常謹慎,也必要申請法律單位解釋。而文化部
未來一年很重要的重點,就是尋求修法共識,讓公視法這部分更嚴謹,期待朝野黨團共同
來認真面對這個問題。
而在還沒有得到解釋令之前,文化部也尋求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回歸到公視法,
如果通過以後,大家可以討論是這一屆啟用,或是下一屆使用,這些都是在修法的過程中
,法律上可以規定的,大家有共識就沒太大問題。他說明,通常政府機關碰到有法律適用
上的疑義時,就是會請法務部就法律見解來評估該如何處理,文化部很快就會發函給法務
部,若法務部認為文化部可以做解釋的話,那文化部會再要求專家做解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11/1851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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