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思覺失調症男子公然射精 法官認他未按時服藥判拘役25天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男子赴旅行社「自摸」到射精;他到案後辯稱有思覺失調症,應判他無罪。台北地院
查出,男子明知自己罹病應按時服藥,卻長期未服藥,導致病情惡化並發作,不服減刑或
免刑規定,依公然猥褻罪判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5萬元。可上訴。
去年1月3日下午1時許,男子赴東南旅行社詢問旅遊行程,與櫃檯小姐一問一答之際,手
卻不安分地掏出生殖器並把玩到射精;櫃台小姐察覺有異報警。
男子辯稱自己從2014年起患有思覺失調症,後來病情越趨嚴重,會覺得大家都在鼓勵他玩
,自己就會做一些踰矩的動作,應判他無罪。
法官指出,男子2016年就曾因公然裸露生殖器遭判拘役20日確定,因此男子可預見不服藥
將導致再度犯罪,仍執意不服藥,可見有「容任」及「漠然」心態。
法官也說,經三軍總醫院鑑定,男子行為時處於病情惡化狀態,但源自於他長期不服藥所
致,因此無減刑餘地,依法判拘。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49533
6.備註:
這法官是法盲嗎?
思覺失調應該要無罪
怎麼可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