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6秒才夠反應!騎士超速撞死人無罪

作者: dann255181 (謎)   2020-11-19 21:50:04
1.6秒才夠反應!騎士超速撞死人無罪
自由時報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1名曾姓騎士轉彎摔倒,遭超速直行的楊姓騎士撞上,送
醫不治,宜蘭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楊男。不過,宜蘭地方法院認為,根據專
家計算,楊男煞車等動作,須要1.6秒以上時間反應,因距離過近,就算依速限行駛也避
不開死者,判他無罪。
對方摔車倒路上 閃避不及輾過去
這起意外發生於2019年7月10日,檢方主張,事發當日天氣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無
障礙物且視距良好,楊男通過路口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卻疏於注意撞上左轉的曾男,
導致曾男頸部8公分開放性傷口、創傷性血胸等,經送醫急救不治死亡。
但法院判決認為,曾男還沒騎到交岔路口中心處就提前左轉,並先向左摔倒滑到楊男車
道,認定曾男未禮讓直行車(楊男)先行。
引用美國警察學院數據
判決書並引用美國北佛羅里達州立大學警察科技管理學院事故重建分析採用的反應時間
,包含觸發、感智、判斷、鬆開油門、煞車及開始有效煞車等動作,需要1.6秒以上的時
間反應。
判決指出,以肇事地點速限50公里計算,1.6秒的反應距離需要22.22公尺,再加上煞車
距離另需11.57至14.05公尺,合計要33.79至36.27公尺,事故時曾男與楊男間僅距離8公
尺,依行車紀錄器推算,楊男可能超速,但即便依速限50公里行駛,也難以防範撞擊發
生,認定楊男沒有過失,判其無罪。
https://reurl.cc/ldOqeq
作者: mikemagic88 (Mikemagic88)   2019-11-19 21:50:00
難得有正常判決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20-11-19 21:51:00
這垃圾新聞標題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11-19 21:51:00
法院認證騎太快不是主因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0-11-19 21:51:00
飆仔大喜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0-11-19 21:51:00
以前的可以聲請再審了嗎
作者: MrSherlock (夏樂克)   2020-11-19 21:51:00
等等,動量不同吧,說不定低速就不會死了
作者: Tatum0119 (小賴)   2020-11-19 21:51:00
標題太聳動了吧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20-11-19 21:52:00
反應時間納入判決應普及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20-11-19 21:52:00
是否有部份肇責可以討論 但起碼不要撞死人就是賠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0-11-19 21:52:00
作者: c255120 (( ̄▽ ̄#)﹏﹏)   2020-11-19 21:52:00
就跟超速無關 速限50也是撞下去 標題強調啥小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0-11-19 21:53:00
超速還是有差吧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20-11-19 21:53:00
如果一開始不超速 他摔倒的時候就不會只跟他距離8公尺(
作者: Muscovy (三分熟的鬧鐘)   2020-11-19 21:54:00
聽起來像是三寶大迴旋害到自己, 不知道該說什麼...
作者: soulboy330 (soulboy)   2020-11-19 21:54:00
本來就該納入反應時間
作者: TllDA (踢打)   2020-11-19 21:54:00
就算時速只有1km 也會撞死嗎?
作者: perfects1988 (LoserChan)   2020-11-19 21:54:00
...樓上這個發言可以多想五秒鐘~就知道有多扯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20-11-19 21:54:00
但路口還是要減速不能用50算,而且應該遠遠就能看到有人要轉彎,覺得下一審會有罪
作者: mikemagic88 (Mikemagic88)   2020-11-19 21:55:00
還沒騎到交岔路口中心處就提前左轉,並先向左摔倒這邊應該是主要問題所在 提前跑了又摔車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20-11-19 21:55:00
路口車禍和路邊忽然衝出來的人是不一樣的概念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20-11-19 21:58:00
就是客觀歸責的結果必然發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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