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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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三寶案被判8年半 何壽川:上訴到底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永豐金控的「三寶案」,今依證券交易法加重特
別背信罪,將永豐金控前董座何壽川判刑8年6月。何壽川得知後,透過律師陳彥希表示,
對此判決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到底,以捍衛自身清白與聲譽。
陳彥希指出,北院認為何壽川與三寶集團董事長李俊傑,有「期約不法分潤」的協議,顯
有誤解,何與李曾共同投資上海「1788大樓」,曾討論股東間的權益分配,但從未要求超
過股東出資額以外的利益,不是期約不正利益,何壽川也未曾違背職務安排永豐金租賃、
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進行不法交易來獲取個人私利。
有關永豐金租賃的6000萬美金貸款,陳彥希指出,那是2009年舊客戶三寶集團延續下來的
業務,何壽川未做任何指示,永豐金租賃辦理貸款人員此次也已獲判無罪,且所賺的利息
並未被認定是不法所得,可見是合法貸款。
陳彥希說,何壽川得知美林公司破產而必須賤售1788大樓股權後,為了善盡董事的忠實義
務,把此有利的投資機會介紹給永豐餘投控公司,經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指示相關部門評
估後,認為是有價值的投資機會才決定投資,並非幫助三寶集團李俊傑解決資金問題。
陳彥希強調,永豐金租賃於2009至2017年間貸款給三寶集團,總計獲利達新台幣20億餘
元 ,永豐餘、元太科技公司的投資也各回收本金並獲利389萬美元,並未損及公司利益,
可見何壽川並未違背違背公司董事的忠實義務。何壽川為捍衛自身的清白及聲譽,將繼續
上訴到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2XPAZ9
6.備註:
之前參加過永豐餘活動才有幸碰到他
覺得何老先生是個蠻紳士的人,台上講話也蠻和藹的
沒想到今天遇到這種事情
單純就永豐集團的蒸蒸日上的表現以及何壽川熱衷慈善方面來看
也證明了他是一個有責任的企業家
只能幫他祈禱之後上訴後能還他一個清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