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天
2.記者署名:
林易伸 梅凱婷
3.完整新聞標題:
自摔遭撞亡 法官認「1.6秒」才夠反應裁定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宜蘭一名楊姓騎士,去年在民族路與農權路口處,因為超速加上未注意前車一時「閃避不
及」,撞上對向失控滑倒的騎士,並導致騎士死亡檢方依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楊姓騎士。
但法官勘驗後認定,車禍發生當下要有1.6秒的反應時間,也就是相對距離22公尺,但兩
車距離只有8公尺,最終裁定楊姓騎士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youtu.be/Tdo1c9z6vhY
6.備註:
現在是在鼓勵超速飆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