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4窩啦廢物文組傳產學徒
4John的啦
以前原始聚落通常有一個祭司或薩滿,充當虛無神明的代言人
這些代言人以神的名義授與領導者的統治權利。
而這些神明、神靈的信徒則因為有著共同信仰而聚集在一起,甘願成為這些君王的剝削對
象,神的僕人。
現代社會
虛無的神靈被取代
維持人類社會凝聚的信仰轉變成:自由、平等同樣是人造的虛無的事物。
而神職人員的地位則被文組法律人取代,就跟講解經文的神職人員一樣。
以前由‘’神‘’?頒布的各種戒律變成了‘’人‘’頒布的法律條文。
而法律人奉行著這些人類創造出來的事物並以此當作真理。
而法律也授予了國家領導人以及政府官員各項權利以維持社會運轉。
感覺本質還是差不多呀
有沒有人類本質沒有變過的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