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傻眼?慣竊吸毒開贓車撞死人 法官裁定5萬元交保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前科累累的慣竊張嘉瑋(38歲),本月18日竊取貨車,
駕駛贓車逃避警方追捕,於中市西屯區路口連撞4輛機車,把大學剛畢業、正值25歲豆蔻
年華的廖姓女社會新鮮人壓死,警方依過失致死罪、毒駕妨害公共安全等罪嫌法辦,台中
地檢署以他有反覆犯案之虞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卻裁掉5萬元交保候傳,死者的父親說,
目前忙著治喪,等辦完喪事之後,再來處理此一不合理、不公平的法律問題。
中市警局五分局四平派出所,18日下午發現張男駕駛貨車,停在水湳經貿園區,引擎沒有
熄火,兩名便衣警察請他下車,他卻重出示身分,他竟重踩油門、加速逃逸,員警雖追逐
,卻追不上貨車,張男一路狂飆亂竄,在西屯區河南路、甘肅路口急左轉時失控,當時剛
好廖女等5人,搭乘3輛機車,一起去中市景點遊憩,張男贓車連撞4輛機車後側翻,把廖
女壓在貨車車廂下身亡。
案發地是六分局轄區,警方依竊盜現行犯逮捕,五分局緊急採尿化驗,發現他尿液有毒品
反應,他承認案發前1、2天吸毒,五分局依施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公共危險罪)、
過失致死、竊盜等罪名移送地檢署,中檢於19日聲請羈押,理由並非他觸犯重罪,而是此
人有反覆犯罪疑慮。
不料,台中地院卻裁定交保,且金額僅5萬元,對此,台中地檢署指出,尚未收到院方的
裁定理由,將等收到之後,再由承辦檢察官衡量是否抗告,台中地院則說,已將卷宗發還
給中檢,無法得知法官上述裁定的理由,但過失致死等罪名,並非5年以上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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