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農委會「萊劑是禁藥」 藍委:等同「零檢

作者: Pocketsun   2020-11-21 20:34:41
※ 引述《RoronoaZoro (羅羅亞索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2.記者署名:記者 柳采葳 / 攝影 李國正 報導
: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vs.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萊克多巴胺)是不是禁藥,是。」 陳吉仲坦
: 言萊克多巴胺就是禁藥,律師出身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揪出問題,那不就等同零撿出,如
: 此一來行政命令也牴觸法規。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vs.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既然是禁藥的
: 話,怎麼還會有安全的容許量,2012年也是這樣的處理方式啊,美牛萊克多巴胺也是一樣
: 這樣進來啊。」 陳吉仲沒有針對法規問題進行解釋,不過農委會強調萊記有定容許質可
: 進口,但我國豬農不能使用。
農委會主委沒有回答中央法規的問題,我來幫幫他,說明一下含有萊劑的肉品是如何
合法進軍國內市場的。
首先看一下法律規定,依《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
物,若有變質、腐敗、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等各種不適合食用的情形,將禁
止該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
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其中與萊劑相關者為該條項的第5款,也就是禁止食品或食品添
加物含有超過安全容許量的殘留動物用藥,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5條第2項則
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制定殘留動物用藥的安全容許量。
因此,若含有萊劑的肉品要能合法進口,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的規定,似乎只
要由衛福部與相關機關-如農委會-會商後,依授權訂定萊劑的殘留安全容許量即可。
然前述規範卻留有一項尚待釐清之處。由於萊劑作為乙型受體素的一種,是農委會依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5條第1項第1款所公告不得「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
或陳列」的動物用禁藥,因此《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5條第1項5款所謂的容許一
定範圍內殘留的「動物用藥」,是否包含農委會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授權公告的
「禁藥」,就留有討論空間。
對於這個有討論餘地的問題,衛福部在2005年4月15日依當時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法》第10條訂定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給出了官方答案,條文是這樣說的:
「食品中之動物用藥殘留量應符合下列規定,本表中未列之藥品品目,不得檢出。
若表中藥品品目非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使用之動物用藥,僅適用進口肉品。」
換句話說,在國內屬「動物用禁藥」的藥品,也可以列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中。
這項官方意見在2012年7月25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1條的修正中再度為新增
第4項所重申: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
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除了衛福部之外,今年農委會為配合衛福部訂定進口豬製食品中萊劑的安全容許量,
於9月7日公告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公告中強調:
「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
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
爾後衛福部於9月17日再次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在原第3條第2句中加入「國
內」二字,改為:
「若表中藥品品目非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國內使用之動物用藥,僅適用進口肉
品。」
由此可見,無論衛福部或農委會自2005年起接二連三表明:乙型受體素在國內雖屬
動物用禁藥,但動物若是在國外使用萊劑,但動物若是在國外使用萊劑,其肉品
(內臟)不在禁止之列,反而為了合法輸入,還可以針對萊劑訂定殘留安全容許量。
然而需要強調的是,《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1條在2012年的修法,不只新增授
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安全容許標準的第4項,同時也新增第5項規定: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
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
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這似乎意味即使定有萊劑殘留的安全容許標準,仍無法排除食用含有萊劑的肉品會
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風險,政府只好透過「先開放,發生問題再予以禁止」的風
險管制安排,令這些肉品-在萊劑始終為國內公告的動物用禁藥之情況下-仍得進
軍國內市場。
以上是為何含有萊劑的肉品為何可以合法進口的法制上原因,但可以想一想的是所
謂的官方立場-也就是:若外國動物施用了國內禁藥後,仍可以在訂定該禁藥的安
全容許量後進口-是不是唯一解?其中有否隱藏的矛盾?
在國家負有保護國人健康義務,而中央、地方皆為義務人的前提下,中央僅以不無
曖昧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5條第5項,對因食用含萊劑之進口肉品致中毒
之個案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的方式來平衡風險;相對的,11個
直轄市、縣(市)則準備以不得檢出含來阻擊風險。兩者孰優孰劣或有仁智之見,
惟法律上是否只能允許一種因應風險的方式怕仍有討論空間。
作者: coollfd (Qoo..)   2020-11-21 20:35:00
白賊民進黨只會玩文字遊戲騙台灣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0-11-21 20:37:00
原來蔡英文在2012年就埋這個王八蛋伏筆垃圾民進黨太可惡了,執政八年就只為了毒害台灣人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20-11-21 20:38:00
第五項規定就是落日條款阿,如果沒訂落日才是失職。
作者: terryeg (多多君)   2020-11-21 20:39:00
樓上沒台灣價值就滾去中國啦 吃點萊豬會怎樣?相信總統 相信黨 打倒萬惡中國 吃點萊豬還好吧
作者: leondemon (狗狗)   2020-11-21 20:40:00
今晚萊點 來客多八安
作者: deony (Hino)   2020-11-21 20:41:00
非萊不吃
作者: terryeg (多多君)   2020-11-21 20:41:00
明晚台獨 來嗑多巴安
作者: adonisXD (XD)   2020-11-21 21:05:00
就看有沒有人去申請萊劑進口訴訟釋憲 看法院自打臉
作者: LeonBolton (里昂波頓)   2020-11-21 21:15:00
萊劑台灣豬都不吃,逼台灣人吃萊豬,台灣人比豬還不如
作者: soseper123 (猴子)   2020-11-21 21:54:00
說那麼多,就是豬不能吃,人可以吃,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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