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他指蔡政府開會吃7千元便當 法官判免罰: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20-11-22 15:16:43
靠北阿幹!
這也能被告上法院喔?
那我們阿文是不是也能告起來
以前馬英九政府時代也應該告起來
怎麼換執政
變成最黑箱(瘦肉精開放)、最多假消息、假新聞還最愛告人的政府
他媽的!今天把顏色遮住我還以為還在馬英九時代勒
啊!對吼!都中央製圖了!好像沒甚麼好奇怪的
凡不利政府的都告起來
呵呵
※ 引述《olmtw (olmtw)》之銘言:
: 他指蔡政府開會吃7千元便當 法官判免罰:未造成恐慌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2020-11-22 14:13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 高雄李姓男子今年8月底涉於臉書貼文,指蔡政府部長級會議所訂的便當1個近
: 7000元,「民進黨真是吃香喝辣蛤」,行政院長蘇貞昌出面駁斥為假消息,警方
: 網傳反映事件,這是民主自由社會反應輿情言論自由範圍」、「我出發點完全是
: 基於善意,我PO這影片是想促使檢調單位去調查」、「因為我不是檢調單位也不
: 是徵信社,還有政府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店家基於個人資料保護不願透露事
: 實,所以我根本無法查證內容」等語。
: 法官認為,李姓男子貼文用意是請政府出面解釋是否確實有吃6980元的便當,並
: 促請檢調單位調查,且蘇貞昌出面澄清的時間點在他貼文之後,無法認定李是明
: 知訊息非事實而散發。
: 法官也指出,李姓男子沒經查證就隨意公開貼文,當然屬不當,不過一般社會大
: 眾如果聽聞官員吃6980元便當,頂多產生「訝異」、「嘲笑」、「鄙視」、「荒
: 謬」等心情,跟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規範的「畏懼或恐慌等」有差別,跟構成
: 要件不符,裁定不罰。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20-11-22 15:17:00
你仔細看會發現馬反而比較不會告人民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20-11-22 15:18:00
還馬英九公道者非蔡英文莫屬
作者: JackaLMeI   2020-11-22 15:18:00
484想收傳單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0-11-22 15:19:00
全世界會告人民的執政黨我只知道一個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0-11-22 15:19:00
馬政府没告過人名嘴政客媒體人除外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0-11-22 15:22:00
這是警方移送法辦吧 說真的跟誰當政有啥差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22 15:22:00
不用比,你自己想想馬時代你會怕社維法嗎?不會吧,那為什麼現在會怕?不就被濫用。警察是內政部管的,當初就有說要加強取締這類事件,所以這幾年社維法無罪機率高很多,所以和政府有很大關聯啦,而且一般這東西是檢察官就該擋掉,結果現在都直送法院。
作者: becca945 (頻果芽子)   2020-11-22 15:24:00
以前馬真不會告這種便當錢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22 15:24:00
當年社維法管飆車族比較多,或一些妨礙風化但又沒裸露的事件,這幾年才升級成社會言論控管工具
作者: coollfd (Qoo..)   2020-11-22 15:44:00
民進黨的白色恐怖 笑死
作者: jingDS (樂)   2020-11-22 15:45:00
突然覺得我們馬前總統好大器
作者: haver   2020-11-22 15:46:00
很難理解無法忍受KMT 卻可以護航DPP這比KMT更狠的黨??
作者: pippen456 (pippen456)   2020-11-22 15:46:00
說謊鬼扯還怕被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22 15:51:00
→ pippen456: 管制網路,封鎖言論最有禮儀了! 05/08 092016年的言論,雖然我覺得他只是想反諷中國,不過當初反諷的話,現在拿來用剛剛好。是一個愛被管制的朋友。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20-11-22 15:53:00
樓上光速打人臉 呼呼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1-22 15:53:00
#1LJ189JD (Gossiping) 文章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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