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hwang2123 (123456)》之銘言:
: 陳時中強調,這段時間觀察歐美處理疫情太放鬆,不幸形成大破口,所以陰性證明真的是
: 不得已的措施,萬一未來有相關緊急情況,也願意在醫療上協助國人回來,只是希望國人
: 可以取得陰性證明,對控制疫情比較有幫助。而針對無法拿到三天內陰性報告,他則表示
: ,會請外館調查,沒有辦法提供的單位,就不用檢附,但進來要自費採檢,還是可以登機
: 回來。
底下這是上星期公布的秋冬方案.
上面那段是陳時中接受蔣萬安質詢時坦承會有這樣的問題
所以鬆口說無法取得檢疫報告的回來自費採檢
還是可以登機...
明明就是被質詢了以後發現問題馬上調整阿..
陳時中知道變通.蔣萬安協助發現問題
防疫幹嘛要殺得對方你死我活???
不過我覺得自費採檢還不夠..沒證明的必須要集中檢疫
一、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指揮中心指出,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
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
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
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
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
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
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