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太懂新北市政府的處理邏輯,魯叔曾在工業局工作過,幫大家科普一下。
1.加工地點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所以沒有違背都計相關土地使用相關法規。
政府必須防止工廠污染危害鄰近社區(鍋爐爆炸、廢氣、污水),所以工廠須設在工業區
,這點皇家並未違法設在農業區或住宅區。
2.工廠未登記,站在政府鼓勵經濟發展的立場,要以輔導方式限期改善,促其完成登記。
法規叫「工廠管理輔導法」,對於違法設在非工業區的廠家,要「管理」,促其遷至工業
用地或工業區,違法繼續生產可斷水斷電。
對於位合法區位的廠商,就應「輔導」協助取得所有證照(含食安、消防、水處理等)。
接受民眾檢舉,就須前往查訪,非法工廠要勒令停工、搬遷,合法但手續不完備,就應促
其在一定期限內取得各項證照。
以上面的標準來看,新北市府完全是依法行政。
未登工廠(未登記,但買賣都有開發票繳稅)和非法工廠是不一樣的,不要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