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推44坪月租逾4萬社宅 柯P稱符合「居

作者: sauerkuraet (安安大呆)   2020-11-25 15:26:52
月租金4萬的公宅實在是太貴了
真的不如住遠一點
四萬拿來繳房貸
如某個政治人物2017說
一個月3萬2,乾脆付頭期款,分期繳房貸」,所以政策要檢討。
月租金超過2萬元的公宅應該要賣,但這還要再重新檢討,他並指一開始對租客的限制是
家庭收入低於當年度台北市百分之在40分位點以下,後來放寬到50分位點,但如果一個月
房租要繳3萬多元,這也不是50分位點的租客能負擔的,事實上聯開宅小坪數的出租狀況
也不錯,大坪數就不好,這個政策要重新檢討,大概在下個議會會期開議前,會針對聯開
宅,以及公宅的租金政策作檢討。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0-11-25 15:27:00
三萬塊連桃園都買不起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20-11-25 15:29:00
本來就該檢討了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20-11-25 15:29:00
這個政治人物才該檢討 腦袋不清楚= =
作者: livi362 (狼)   2020-11-25 15:31:00
這個政治人物4不4,綠共1450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20-11-25 15:32:00
這個講的是聯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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