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不想打北市府臉
但
這篇明顯說謊啊
去看租金補貼級距
第三階竟然只是「名義上補貼」
整個黑人問號!!
明明第三階的租金一樣是40500
https://i.imgur.com/1PvW0Of.jpg
北市府卻講得像是,收入達到最高級距的頂,家庭年收 156 萬才要付到四萬???
因為第三階只是「唬爛型補貼」
所以實際上,如果你一家四口,年收不能超過125萬,不然就要付一個月40,500
你一家三口,不能超過家庭年收94萬,不然也是一個月40,500
所以年收156萬才要付到40,500?
根本說謊不打草稿
不過,最奇怪的是
到底為什麼會出現「名義上補貼」
這種北爛的級距規劃?
符合第三階收入,就有補貼喔!
超過第三階,不補貼 - 40,500
符合第三階,有補貼 - 也是40,500(???
到底什麼邏輯,完全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