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多以來,我有在冥想,身心和感知產生了一些細微的變化。我張開眼睛聽音樂的
時候,音樂發生的位置在耳朵,如同大家的理所當然。而近來我閉著眼睛聽音樂,專注而
漸漸地,音樂出現的地方是在腦袋裡。
當音樂發生的場是在腦中,這時候我能感知其資訊,並且感受和接受能量。
這種狀態是藉由音樂做為閱讀和思考之書本。可以嘗試透過思維和情緒把這些資訊轉譯而
文字化,可描述其些許,但已壓縮和扁平化。
或者在思考音樂之時,仍維持與其非文字化的訊息狀態互動,盡量體會多向度而立體面展
現化的內容。人還是無法以言語呈之,欲強語不得達其完形。
既然我察覺聲音能發生在腦海裡而非耳朵邊。所以其他感官知覺發生的地方也可以不僅在
其表面,而能在「心中之場」。
但有些知覺要透過更精嚴的自我訓練才能發生在腦海裡,譬如說味覺和觸覺,這兩種感官
與現實世界的連結很強烈,要「去現實物質體驗化」是比較艱澀的課題。何況就算其他感
官,要訓練轉到腦中發生也不是簡單的事啊。
先不管量子力學怎麼說,我們以唯物觀來談論。客觀、獨立的物質和粒子,如果沒有腦中
解讀,沒有視覺上的色彩、味覺上的滋味、聽覺上的聲音、嗅覺上的氣味、觸覺上的質地
,等等云云...。
一切磁波和振動與被認為必然客觀存在的物質粒子,沒有任何生命來解讀的話,是沒有任
何現象顯現的。
沒有生命、沒有腦袋、沒有意識的宇宙,什麼或誰來解讀出光芒和色彩、尖銳和低沉的聲
音、岩石光滑或粗糙的表面、星體碰撞的事件。
所以就算被認為絕對客觀存在的物質,產生客觀的相對性物質差異——比如說星體的溫度
不同,星體間的簡諧運動或者混亂碰撞,沒有意識介入不僅沒有意義,也稱不上發生什麼
現象。
再者,上一段所提到的星體溫度不同,有不同之比較,但不會有溫度的概念。再細推究,
應該也不會產生所謂的溫度「比較」,所以甚至也沒有不同的概念了——沒有「絕對性客
觀不同」,要有意識做為工具性的察覺,才會有相同或不同。
星體繞圈圈的運動或碰撞的激烈事件,沒有意識來觀察和定義,雖然有發生,但哪來的事
件?並沒有,因為事件是意識闡述而出的故事。甚至關於絕對客觀的發生,但沒有意識當
下或回推觀察,也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