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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彥妤、吳紹瑜
政院宣布5大管理機制 民眾黨批「做半套」、時力籲加強查驗能量
政府明年起開放萊豬進口,行政院今(26日)提出赴美查廠、新增貨號、逐批查驗、清楚
標示、嚴格稽查等5項機制。民眾黨團批評,無非接受政院「做半套」,包括明確標示是
否含萊劑等13項待辦事項,至今尚不明確,尤其在關鍵的修法作業方面,包括《食品安全
衛生管理法》在內等,都還未完成,盼行政院長蘇貞昌明赴立院報告務必交代清楚。
民眾黨團指出,對於萊豬進口倒數36日,民眾黨團列出政府13項待辦事項,包括風險評估
報告、台美經貿進度、法制作業、赴美查廠、停藥期談判、邊境檢驗人力、檢驗設備與試
劑、C.C.C Code、食材登錄、豬產業百億基金、台灣豬標章、市場稽查人力、校園團膳換
約,目前做得尚不明確。
民眾黨團表示,赴美查廠到底要查什麼?邊境查驗若要逐批查驗,稽查人力仍嚴重不足,
檢驗設備與試劑是否都準備好了?此外,食材登錄的部分,不論是「三章一Q」或是「非
登不可」,是採取自主管理而非強制性的,這會導致後端管理上出現很大問題。養豬產業
百億基金並不是特別編列基金,而是從農委會其他基金來框列,至今也還沒有很明確說法
。最重要的在法制作業的部分,包括《食安法》等修法作業,都還未完成。
民眾黨團也表示,關於台美經貿進度,目前台美經濟對話到底談了什麼?不是說只簽了
MOU就沒事,BTA到底有沒有譜、FTA是否有新進度?這些都需要給國人具體回應,希望明
日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院順利上台報告,向國人及所有民代講清楚,並讓民眾能吃得安心
。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指出,過去邊境查驗曾查獲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但根據《食安法》
第15條規定,若食品的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輸入(取得輸入許
可)且須依食管法開罰新台幣6萬至2億元。
邱顯智說,經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函詢衛福部,發現衛福部長年以來只依《食品及相關產
品輸入查驗辦法》進行退運或銷毀的處置,並沒有裁罰,但退運僅讓業者損失運費,政府
開放含萊劑的美豬、美牛後,應做好把關責任,他呼籲政府應正視邊境查驗漏洞問題,負
起把關責任。
時力立委王婉諭指出,對於肉品進入台灣,過去發生在非洲豬瘟時確實可以裁罰,但現在
卻只對進口商做退運或銷毀的動作,她擔心,依照目前只有4%的抽驗率,在進入市場後,
即使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到最後可以僅有懲處到小攤商。
王婉諭認為,應從源頭管理作起,根據《食安法》第15條與44條應給予不良進口廠商裁罰
。目前衛福部認為在《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的「輸入」指的是還在邊境進行查
驗,尚未取得許可證的產品,但在《食安法》的「輸入」指的是進入台灣境內、進到市面
上。衛福部認為在邊境查驗通關前查獲的不合格肉品,無法用《食安法》進行處罰。她呼
籲,衛福部在未來應加強邊境查驗能量,並能真正根據《食安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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