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法官判刑感覺越來越符合犯人的需求
想死就給你死 不想死就不會讓你死
舉例
湯姆熊案: 想吃永久牢飯,結果真沒判死
鄭捷: 想被判死,就真的判死,還執行了
其他犯人不想死 然後就沒判死的案例太多了
今天這個單親媽,本來就想死
於是法官就給死刑
至於什麼兩公約、死刑沒廢除,都是之後的理由
※ 引述《yu1164 (微糖少冰特大杯)》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於慶璇
: 3.完整新聞標題:
: 單親媽摩鐵勒斃小姊弟重判死刑 法官:不判死有違天理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30歲吳姓單親媽媽,今年2月帶著一對年幼兒女入住摩鐵,涉嫌對小姊弟灌藥讓他
: 們昏迷,接著以童軍繩勒斃,並傳訊前夫「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孤單」
: ,最後僅吳女獲救。新北地院認為吳女已達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直指吳女異常殘
: 忍、冷血,若不判死有違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重判吳女死刑。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0/02/17/2411394-PH.jpg
: ▲30歲單親媽獨自撫養8歲女兒及6歲兒子。(圖/資料照)
: 法院審理時,吳女坦承犯行,表示這7年間都是她在養孩子,獨自面對所有輿論壓力與各
: 式異樣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他們生病不舒服的時候,為了照顧他們,已經完全沒
: 有自己的自由等語。
: 合議庭認為,吳女僅因一時生活不順遂,無視子女對母親孺慕之情深厚,不顧子女哭泣反
: 抗,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們的生命,所為異常殘忍、冷血,極端惡劣,嚴重扭曲人類
: 存在的基本價值,如此輕賤子女生命,顯露她極其自大、自我、自私、無知的性格,已泯
: 滅人性。
: 吳女雖已坦承犯行,但始終未向家屬道歉認錯,甚至正當化殺人犯行,對於本身人格、心
: 理上的重大缺失及泯滅人性的反社會人格,都未深切檢討,顯然已難以教化。
: 吳女所為已符合聯合國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若不與社會永久隔離,日後重
: 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再犯,特別是針對弱小的幼童,殘忍殺害自
: 己親生兒女行為已罪無可赦,不判處死刑,有違天理。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0/02/16/2409627-PH.jpg
: ▲ 吳女殘殺自己親生兒女,合議庭認為不判死有違天理。(圖/資料照)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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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