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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翼謙
蝶戀花事故33人慘死 領隊家屬求償千萬、一審獲賠261萬
4.完整新聞內文: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2017年2月在國道翻覆造成33死11傷悲劇,領隊蕭如進、司機康育薰
都死亡,檢警查出康涉嫌超速,死者蕭的家屬事後向蝶戀花及康的家屬求償千萬,士林地
方法院判決出爐,蕭的家屬共可獲賠261萬6811元,其中97萬2000元由蝶戀花獨自賠償,1
64萬4811元由康的家屬、友力通運公司及蝶戀花共同賠償。全案可上訴。
2017年2月13日晚上9點多,一輛載著42人的蝶戀花遊覽車行經國道五號南港系統交流道彎
道時側翻,造成33人死亡,是近年來最嚴重的交通事故,檢警查出司機康育薰涉嫌超速,
但勞動局指出,康出事前四天連續上班12天沒有休假,疑似過勞。
事後蝶戀花董事長周比倉開記者會說出驚人之語,他向社會大眾說「人有悲歡離合,此事
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自古以然,懂不懂?」曾
任他旅行社的司機李海通爆料,周比倉根本沒幫員工保勞保。
蕭的家屬向蝶戀花請求職災補償金,因整起事故司機康育薰也有責任,蕭的家屬也向康的
家屬求償。
士林地院審酌,蝶戀花有管理及指揮監督權限,並按實際工作天數及加班費給康薪資,與
康是僱傭關係,蕭家可以依勞基法請求賠償,另依警方現場勘驗報告、行車記錄器等證據
,康進入彎道沒有減速導致翻覆,康有過失,而當天康駕駛的遊覽車是蝶戀花所有,靠行
在友力通運公司,康又受僱於友力,所以康家必須與蝶戀花、友力共同賠償蕭家共261萬6
811元。
其中97萬2000元是蝶戀花單獨賠償,164萬4811元由康的家屬、友力通運公司、蝶戀花共
同賠償。
https://i.imgur.com/sLmak5J.jpg
https://i.imgur.com/5q737wy.jpg
刑事部分因士林地檢署認定車禍主因是司機康育薰超速,又無證據認定蝶戀花違反勞基法
讓康過勞,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50498
6.備註: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老闆會自律,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Kitakami (在妳身上揉來揉去)
2020-11-29 00:16:00蝶戀花公司全身而退 嘻嘻
作者:
lolic (lolic)
2020-11-29 00:16:00查半天找不到違反勞基法證據 厲害了
作者: heavensun 2020-11-29 00:18:00
最嚴重的 蝶戀花翻車 還有另一次燒車
作者:
c780412 (煌)
2020-11-29 00:20:00哇 跟呱吉一樣 苦無證據!
作者:
lovetina (é¡å›žæ¨¡å¼)
2020-11-29 00:22:00蝶戀花就車體脆弱~如果是老國光號就不會那麼多人罹難了
作者: heavensun 2020-11-29 00:24:00
只要車體強+綁安全帶 不會那麼多條命現在都在呼籲 大客車也要綁安全帶
可能因為他是上十二天後 休息後上班 所以跟過勞無關所以主因還是司機超速阿。 我認為沒錯有過勞事實 但跟過勞無關
作者: kevin8203 (那些人很可惡) 2020-11-29 00:33:00
死那麼多人噢 南無阿彌陀佛
作者: GrayMan 2020-11-29 00:37:00
最後一張照片的腳…
作者:
suweiQQ (寶貝)
2020-11-29 00:38:00這種新聞就別放圖了吧
作者: sa87a16 2020-11-29 00:41:00
一條命就300萬,法院的價格都差不多要就判賠到這種公司倒閉才是給公道
作者:
visviva (#YOLO)
2020-11-29 01:00:00好慘..勞工真的要保護自己..政府跟法律都對方的..
作者: NKAC 2020-11-29 01:55:00
如果調資料確定沒有過勞的話公司賠天價也不公平,況且司機超速害死一堆人也已經負(死)責(亡)了,再向家屬要求賠償幾百萬也不見得賠得出來,反倒是法律這部分修法才是該處理的重點,但……最後就是那個董事長講那話沒被家屬打一頓已經很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