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2.記者署名:
徐榮佑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鬱悶訴苦遭侵犯 色人夫「先陪吃冰」獲判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女子和男友吵架情緒低落,衝動之下在臉書結識一名家有妻小的男子,隨後2人
相約到彰化鹿港遊玩散心還一起吃冰,接著男方提議到旅館唱歌,沒想到卻獸性大發侵犯
女子得逞,嚇得女方報警處理。法官考量被告有帶被害人去吃冰、散心,只是一時失去理
智才會犯案,且雙方已達成和解,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同時緩刑5年,緩刑期間
男子需服勞役及接受法治教育。
2019年5月17日,一名20歲女子因為與男友吵架心情鬱悶,凌晨時分在臉書加了一名家住
彰化的同齡黃姓男子為好友,還傳訊息給他訴苦;接著黃男提議開車南下,載她出門散心
。同日2人碰面後,又風塵僕僕一路駛回彰化,悠哉地在鹿港鎮吃冰、遊玩,隨後男子靈
機一動,表示晚間想帶她到汽車旅館唱歌、享用美食,女子同意後傍晚便入住進去。
沒想到這竟是惡夢的開始,進入房間後黃男不顧對方反抗侵犯得逞,接著把人直接丟包駕
車離去;櫃台人員詢問時,他還謊稱是要出去買東西吃,很快就會回來,直到女子邊哭邊
追出來找人,慌張請求旅館人員報警才讓整起事件曝光,2人對簿公堂。
法官認為,被告黃男在認識原告女子當天,立即犯下侵犯惡行應予嚴懲,但斟酌他們是案
發當天,女子與男友吵架,心情不好而主動加黃男為通訊軟體好友;後來2人相約出遊散
心,男方也有帶她去鹿港吃冰等,指出黃男侵犯的行為並非預謀犯案,而是一時失控的結
果。
根據判決書,法官考量黃男已與對方達成和解,調解庭時當庭就同意給付她5萬元,原告
也表示,如果男子履行就願意原諒;加上黃男沒有前科,家中還有妻子及2名幼子要養,
被告現在身兼粗工、外送、跑計程車等工作,審酌後減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同
時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參加5場檢察官指定的法治教育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24535?utm_source=linetoday&utm_medium=line
6.備註:
這啥小?
明眼人不是都知道這是要把人搞上床的前奏嗎
難道真以為一見面會跟對方說哇咩修敢
有法匠要出來解釋一下嗎?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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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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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