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plehao (楓豪)》之銘言:
: 家人跟老人發生車禍
: 對方已經是植物人了
: 和解可能要賣房子了
: 大概要五百
: 突然打來跟我說這個
: 整個心情就跟這禮拜的天氣一樣
: 又冷又雨耶…
: 好想什麼都不做
: 好希望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 唉,抒發一下…
前年高中同學很久的朋友也發生一件車禍
同學違規左轉,被一輛雙載機車橫向撞上
沒號誌十字路口,左轉沒注意直行車
機車駕駛當場橫飛撞分隔島死了
另一個送醫後也不治,兩個都不到三十歲
朋友前些年剛接到長輩給的一間透天
市值大約有六百萬吧?
但這次的車禍二命,法院判1300多萬
朋友車只保強制,第三責任
算一算還是不夠… 目前還在想辦法搞官司
想盡辦法不要房子被收走
結論: 朋友也說,早知如果有保超額,現在就不用這樣麻煩了
這只是聽單方面說法,是否超額這樣重要,就有請網友分享
只是多保個超額,一年也沒多少錢,窮人就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