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johanLarson (Rent)》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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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民每天都說自己年薪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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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卻靠邀新北市的1500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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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的2000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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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五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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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可以賺入一間房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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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民怎麼還一直罵房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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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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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之前,不用吃喝不用租房子是不是?
年薪300等於月薪25
因不符資格,租不到四萬社宅所以房租要八萬
每個月一人伙食費兩萬,養女友兩萬
其他娛樂雜支兩萬
水電費保險費網路費一萬
等於一個月只能存10萬
因為不想當房貸奴所以只想一次付清
2000萬的房子要存17年才買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