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政府已經強制規定12月開始進來台灣的所有人都要提供3天內的陰性檢驗報告,
否則的話就不准入境,不只外國人,連本國人也要提供,如果沒正當理由要罰15萬,
說穿了這種全部境外篩檢,不就等於變相的全面入境普篩了,
而且政府真的很聰明,這種境外篩檢的方式對政府有很多好處,
就是把所有的檢疫醫療責任通通轉移到外國和海外國民身上,
台灣就不用負擔醫療成本和耗損健保資源,可以省很多錢和撇清責任,
更重要的是染疫人數的報告數字會很漂亮很少,因為就算檢測出來是陽性,
感染案例也是算在外國那邊,台灣這邊的感染人數就可以一直維持很低了,
台灣就可以對國際宣稱台灣政府防疫很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