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進口商聯合起來聲明不進口萊豬
藍議員陳明義跑去豬肉進口商的會議嗆聲 @@
民意代表有監督政府之職權
替人民向政府發聲
揭發社會不公不義之亂象...
在沒有任何不公義的要件之下
蛤?
怎麼會跑去民間團體的會議嗆聲?
陳明義可以說明一下
到底這個民間團體的做法產生了什麼對民眾權益不當的效果
這樣子要去嗆聲才勉強有理由吧。
(勉強喔,民意代表是要去嗆政府機關或揭露違法業者。怎麼會是去嗆不偷不搶的民間團
體。)
陳明義應該去諮詢公家單位
關於民間團體這樣的行動宣言
公家單位有什麼把關政策
怎麼會去罵民間團體呢?
他到底在鬧什麼。
為反對而反對
而且跑去關他職權屁事的地方鬧
莫名其妙
那個民間團體怎麼沒把他轟出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