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20-12-04 14:22:50※ 引述《AZ09 (卡薩丁守中路)》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記者黃欣柏
: 藍營擋「國家正常化」修憲案 陳亭妃批:配合中國
: 為推動國家邁向正常化,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人近日提出修憲案,除要修改憲法增修條文
: 中的「國家統一前」、「固有疆域」等詞句外,也納入實質廢省及另定國旗、國歌與國徽
: 等訴求,但此提案今因國民黨團抵制而被退回程序委員會。對此,陳亭妃批評,此前中國
: 國台辦曾說這些修憲條文是「修憲謀獨」,原來國民黨就是要配合中國。
: 陳亭妃表示,還記得今年9月30日民進黨立委首次提出相關修憲條文時,中國國台辦曾批
: 評這是「修憲謀獨」、「赤裸裸的謀獨行徑」,甚至警告這將為台灣帶來災難,而今天國
: 民黨就提案要把案子退回程序委員會,「原來國民黨要配合中國啊!」
: 陳亭妃說,這次提出的修憲草案,不但有超過立院半數的58位立委共同連署,且連署者橫
: 跨民進黨、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及無黨籍,是在國會有高度共識的提案,國民黨團之前已
: 杯葛議事進行多達12次,今天又阻擋這項提案,算起來已擋了13次,讓她不禁想問國民黨
: 是否真的要如此抵抗民意,不願讓憲法更加符合台灣現狀。
: https://reurl.cc/Kj13mp
: 柯韓糞真的只會扯台灣後腿
: 滾一邊吃屎去
每次 民進黨說修憲席次
就覺得好笑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
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
,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
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好了要四分之三
用小學生的程度
如果不到立委四分之三怎辦
恩..你是不會重選阿
第 3 條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好了 這麼簡單不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