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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華山分屍案」家屬討國賠1522萬 控北市府管理不周「沒裝路燈」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射箭教練陳伯謙於2018年間深夜,在華山大草原小木屋內,遭高姓女子拒絕求歡打了一巴
掌後,竟惱羞性侵對方後勒斃,更狠心分屍13塊、分成7袋丟在陽明山,經一審判死、二
審無期,目前最高院發回更審中;家屬不滿北市府沒對大草原盡管理責任、裝路燈,向北
市都更處、北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管處,請求國賠1500萬餘元,北院日前判家屬敗訴。
高女家屬控訴,北市都更處、工務局路燈工管處,是華山大草原的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規
定限制申請使用大草原的對象,並應維持場地內外秩序、公共安全,卻於2017年12月至
2018年6月間,在未審核野青眾的申請資格下,開放大草原讓他們使用,也沒裝夜間照明
、派人巡邏,對野青眾多次被附近民眾檢舉,也沒有積極處理,導致高女於2018年6月1日
在草原遇害,依喪葬費、精神撫慰金、扶養費,請求國賠1522萬8815元。
北市都更處表示,家屬提的法律規範,行政單位都有一定裁量權,對大草原的管理,仍在
合理範圍內,且大草原也沒缺公共設施、或是管理不足,大草原的狀況,也不至於讓高女
遇害,認為家屬求償金額過高、請求無理。
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表示,依都更處簽的土地委託管理契約,華山大草原不是公園管理
自治條例中,讓公眾遊憩的場地,工務局沒有裝路燈、找人巡邏的責任,只需要幫忙維護
花草就好,且這場悲劇也是人為犯罪造成,同樣主張家屬求償無理;法院認為,高女遇害
與行政單位作為無關,判家屬敗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202/1867832.htm
6.備註:
沒有路燈不是阿北的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