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之銘言
: 這件案子我覺得告是一定要告的
: 輸贏也不是問題
: 重點是要讓政府知道
: 不是說一個地方你沒管理發生社會事件就跟你完全無關
: 今天要不是那個女的覺得華山大草原是開放空間
: 誰會一個女生單獨去赴約這種在都市公園裡的文化活動
: 你說政府有沒有責任
: 法院已經判了 再多說什麼都沒用
: 但是也要讓各縣市政府知道
: 不是說一個公園突然長出什麼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 柯粉應該會繼續護航來噓我這篇
: 但我還是相信
: 假如以那個女生的社會歷練還有學識程度
: 還有常理判斷
: 若是約在那個男生的家裡 在配上幾個臭大叔
: 她哪有可能去
: 她父母手足就說過她的個性非常小心
: 所以她第一時間不見就在找人了
: 不是那種隨便出走也不跟家人報備的類型
: 反正法院是判了免賠
: 但良心上 根本就是市政府督導不周
: 好吧
: 可以開噓這篇廢文了
是不是被噓又怎樣 如果你對自己的論點有100%的信心
還要怕被噓?
有違建跟有殺人案是兩碼子事
政府沒有拆光違建 你要駡政府 我沒意見
但不代表在違建裡的不法行為要由政府負責
如果你的邏輯是正確的 那台灣要國賠的事情
實在多到數不清 譬如以下
鄭捷案應該要國賠 政府全權管理的捷運上為何可以有兇器和兇手殘殺數人
精神病殺人應該要國賠 政府明知這些人有病
可能危害他人 還發給他們精障手冊 應該長期追蹤 怎麼讓他們犯案呢
違建工廠或建物 火災燒死消防員或人民 應該國賠
因為政府沒有把全台灣的違建都拆光 所以意外或人為都是政府的錯
以上 以你的邏輯 我說要國賠 請你反駁給我看
回到原案
我認為 刑案歸刑案 違建歸違建
台北市政府的工務局或相關單位 對該地的管理責任在哪裡
可以一一檢討並要它們負責
但把刑案責任歸咎於是因為當地有違建 是不是太滑坡了
真的殺人犯會因為我現在身處違建 所以我就敢殺人嗎
我只聽過身處公海所以就發生殺人案的 現實是有案例
可不是在講電影
先思考這種簡單的邏輯好嗎 多看看刑事案例 有助於你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