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報警告我侵占放飲料的海綿

作者: cord (海派甜心)   2020-12-05 08:08:34
我覺得提告是正確的
至少東西可以保證拿的回來
至於要不要告 那後面可以解釋溝通
我是覺得東西拿回來了 就不會告你了
要找到你最快的方式就是找保全聯絡你出來還
這是他的東西 拖久了就不了了之
所以站在他角度去看問題 報警就能解決問題是很明智的
※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我是原PO,
: 12/4(五) 20:38左右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同時也得知了比較詳盡的資訊
: ────────
: 整理時間線:
: 12/2 三 21:10 我拿飲料上樓
: 12/2 三 21:20 外送員等不到我,問大樓保全,保全態度消極,外送員就直接報警
: 12/3 四 16:00 「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寄到我信箱
: 12/3 四 20:00 警察通知
: 12/3 四 20:30 我在UberEATS系統回報這個情況
: 12/3 四 20:54 我在PTT發文
: 12/3 四 21:38 我看到「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
: 12/4 五 20:38 我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警察已經先跟外送員(報案人)做完筆錄了。
: 報案筆錄(在我陳述前)提到的情況是:
: 「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但他「有說杯架是他的」
: ↑筆錄內就是這樣寫,這不是我自己陳述的。
: 我的陳述是「他主動把這一組給我,也沒有說要還」,
: 然後「我並沒有聽到他說這是他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他的。
: 外送員在樓下等了10分鐘後,詢問大樓保全,
: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戶,「無能為力」(筆錄內兩次提到「無能為力」)
: 外送員此時決定報警叫警察來。
: 警察到現場後,有試圖跟保全溝通、調監視器,
: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來的」、「我只是代班」、
: 「我不知道哪個住戶」、「我沒有權限調監視器」
: (警察私下表示他認為保全態度很不配合)
: 外送員就表示要提告侵占,警察說是外送員親自明確說要「告侵占」,
: 而他們因為台南女大生事件,現在非常忌諱被人說「吃案」,
: 所以既然對方說要告,就一定要受理
: 警察說外送員的想法是:
: 他查蝦皮看到這個杯架要70元,加上運費就超過100了,
: 他算起來覺得不合,決定提告。
: 所以,當晚在我家樓下,外送員就報警要告侵占了。
: 他拿到報案三聯單之後,
: 才用UberEATS客服系統寄了這封「遺落杯架在現場」信給我。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 所以,12/2(三)晚上他當場就報案、說要提告了,
: 他一明確表示要告侵占,這件事情就無法私了。
: 12/3(四)下午即使我有即時收到email,也沒用了。
: 整件事情,警察覺得我很衰。
: 然後,
: 我12/3(四)晚上8點得知此事後,就有用UberEATS系統評價+回報這個狀況,
: 但現在(12/5 六 00:50)UberEATS都毫無來信、毫無回應。
: 我往後應該不會再訂UberEATS了。
: 釐清一些事項:
: 1. 跟外送員完全不認識,拿飲料過程沒任何衝突
: 2. 外送員筆錄本來就寫著「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
: 括號內的字「未明確告知要歸還」都有包含在原始筆錄當中
: 3. 外送員如果在樓下不按「訂單已完成」,那就還可以直接跟我傳訊息。
: 但他沒這麼做。
: 4. 夜班保全不知道是哪個住戶訂飲料,可以使用廣播尋人,但他沒這麼做
: 5. 唯一爭議點是「外送員有說杯架是他的」、而我說「他沒說,至少我沒聽到他說」
: 我沒聽到他說「這是他的」,他主動這樣端過來,也沒有說要還。
: 頂多就是「他有說但我沒聽到」。情境是在大馬路邊下著雨,是有可能。
: 6. 外送員在樓下當場就報警說要告侵占了。
: 他一開始就沒有要透過UberEATS客服管道索取回來。
: 7. 我是用刷卡付費,不是給現金。沒有金錢糾紛。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20-12-05 08:09:00
最快的不就是外送員第一時間傳訊息嗎 但他沒有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05 08:11:00
傳遞訊息,原po根本沒看,當垃圾信處理
作者: colorclover   2020-12-05 08:13:00
外送員做錯第一步就是訂單已完成 這樣無法再連絡事主
作者: widec (☑30cm)   2020-12-05 08:13:00
外送仔先報案,才傳訊息,原po有沒有看都是一樣的結果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8:13:00
所以警察隨時要忙這種鳥事嗎?
作者: b00668880 (波奇)   2020-12-05 08:15:00
對,警察就是要忙這種鳥事,才會人力不足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8:16:00
就不能循求聯絡協商調解等等方式來解決一定要興訟?
作者: syensyens (小韋)   2020-12-05 08:20:00
警察好可憐...鳥事也要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0-12-05 08:22:00
端看你之前有無利用ubereat订過同店或他店飲品。每個人被認定有罪之前,都是無罪。但每個人不管有無意思,都只會採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作者: capssan (Miracle)   2020-12-05 08:23:00
報警程序上本來就沒錯啊?照原po的敘述外送員當下只有三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05 08:23:00
報案叫警察來跟跑去作筆錄正式提告是兩回事,以外送員的立
作者: capssan (Miracle)   2020-12-05 08:24:00
出現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12-05 08:29:00
非告訴乃論報案侵占沒法撤程序會一直走到檢察官那邊決定了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20-12-05 08:35:00
我覺得ue滿爛的,ue客服若積極聯繫客人而不是寄信就ok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20-12-05 08:45:00
外送仔想要回東西只有 1.求助保安 2.求助客服 3.報警提告他大概是預設克服很沒效率,就直接告了XD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20-12-05 08:46:00
看樓上這樣說,1.2走不通 確實只能3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20-12-05 09:18:00
但是提告要舉證 這物品是被侵佔的外送員借出的時候有沒有錄影錄音 有沒有第三人作證如果沒有 那就只能自己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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