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ASUCIA (HANASUCIA)》之銘言:
: 新聞來源:自由
: 記者署名:黃佳琳
: 新聞標題:警玩「脫衣骰子」2小時 陪酒女脫到「胸器」外露當場被抓
: 新聞內容: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警方獲報大寮某間「練歌坊」有提供色情服務,警員喬裝酒
: 客前往查緝,花了2個小時玩「脫衣骰子」,陪酒女當場露出胸部,林姓負責人、劉姓經理
: 辯稱不知情,推稱是小姐個人行為,但法官認為林、劉在裝傻,仍判他們有罪。
: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在大寮區大寮路經營「練歌坊」,消費方式為每2小時包廂費用1000元
: (老闆拿)、坐檯小姐每2小時坐檯費用600元(老闆抽100元,其餘500元則歸坐檯小姐所有
: );小姐為了多賺點小費,常在包廂裡和男客玩遊戲或跳「熱舞」,裸露身體某些部位在客
: 人身上跳舞。
: 前年11月7日晚間6點多,林園警分局獲報,警員喬裝成酒客進入練歌坊查緝色情時,由「布
: 丁」、「小雅」、「蕾蕾」3女陪他們進入包廂裡飲酒作樂,員警和3女在包廂玩起骰子遊戲
: ,員警贏1把,3女就要脫掉1件衣服,員警輸1次,就要付100元小費。
: 員警6點多進入包廂,花了2個小時才讓3女輸到脫光衣服露出ㄋㄟㄋㄟ,在外埋伏的警員獲
: 報立即進入店裡臨檢,在包廂內查獲3女「胸器」外露陪酒,3女當場被逮,林姓負責人、劉
: 姓經理也被依妨害風化罪送辦。
臺灣的法律真的是笑話
我之前就已經批評過很多次了
臺灣 對女性進行性騷擾不需要任何證據也能抓
衹要女性提告 法官覺得合理就會判刑
現在這個更搞笑了
在中國大陸 10年前都已經明確法規規定 不允許釣魚執法了
臺灣警員居然直接玩警察版的仙人跳
這再一次說明 臺灣是一個沒有法治的地區
看這一則新聞 從媒體報導沒有任何地方覺得不妥
可能臺灣已經習慣了 被警察釣魚執法了吧
換了在大陸警察恐怕早都飯碗都丟掉了
臺灣現在有太多地方值得被大陸嘲笑 落後了
一個沒有法治的地區又一次被證明了
: 高雄地院審理時,林、劉辯稱不知情,推稱店裡明令禁止女陪侍脫衣陪酒,是女陪侍個人
: 為與他們無關,但法官發現,練歌坊的包廂有設有暗鎖、臨檢燈,如果只是單純經營唱歌
: 喝酒的場所,不可能裝這些躲避警方查緝的東西,因此認定林、劉為求脫罪才裝不知情,
: 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各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m9KX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