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都這麼支持原PO。
買飲料怎麼可能送這個,海綿杯架。
: 海綿我還留著,就是這塊:
: 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當然保全等等的也是有問題。
只是開端問題還是原PO吧。
買飲料怎麼可能送這個海綿杯架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那不得賠死。
※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 12/4(五)更新:
: 12/4(五) 20:38左右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
: 整理時間線:
: 12/2 三 21:10 我拿飲料上樓
: 12/2 三 21:20 外送員等不到我,問大樓保全,保全態度消極,外送員就直接報警
: 12/3 四 16:00 「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寄到我信箱
: 12/3 四 20:00 警察通知
: 12/3 四 20:30 我在UberEATS系統回報這個情況
: 12/3 四 20:54 我在PTT發文
: 12/3 四 21:38 我看到「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
: 12/4 五 20:38 我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
: 警察已經先跟外送員(報案人)做完筆錄了。
: 報案筆錄(在我陳述前)提到的情況是:
: 「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但他「有說杯架是他的」
: ↑筆錄內就是這樣寫,這不是我自己陳述的。
: 我的陳述是「他主動把這一組給我,也沒有說要還」,
: 然後「我並沒有聽到他說這是他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他的。
: 外送員在樓下等了10分鐘後,詢問大樓保全,
: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戶,「無能為力」(筆錄內兩次提到「無能為力」)
: 外送員此時決定報警叫警察來。
: 警察到現場後,有試圖跟保全溝通、調監視器,
: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來的」、「我只是代班」、
: 「我不知道哪個住戶」、「我沒有權限調監視器」
: (警察私下表示他認為保全態度很不配合)
: 外送員就表示要提告侵占,警察說是外送員親自明確說要「告侵占」,
: 而他們因為台南女大生事件,現在非常忌諱被人說「吃案」,
: 所以既然對方說要告,就一定要受理
: 警察說外送員的想法是:
: 他查蝦皮看到這個杯架要70元,加上運費就超過100了,
: 他算起來覺得不合,決定提告。
: 所以,當晚在我家樓下,外送員就報警要告侵占了。
: 他拿到報案三聯單之後,
: 才用UberEATS客服系統寄了這封「遺落杯架在現場」信給我。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 所以,12/2(三)晚上他當場就報案、說要提告了,
: 他一明確表示要告侵占,這件事情就無法私了。
: 12/3(四)下午即使我有即時收到email,也沒用了。
: 整件事情,警察覺得我很衰。
: 然後,
: 我12/3(四)晚上8點得知此事後,就有用UberEATS系統評價+回報這個狀況,
: 然後到現在(12/5 六 00:50)UberEATS都毫無來信、毫無回應。
: 我往後應該不會再訂UberEATS。
: 再次強調陳述:
: 1. 跟外送員完全不認識,拿飲料過程沒任何衝突
: 2. 外送員筆錄本來就寫著「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
: 括號內的字「未明確告知要歸還」都有包含在筆錄當中,這不是我的陳述
: 3. 外送員如果在樓下不按「訂單已完成」,那就還可以直接跟我傳訊息。
: 但他沒這麼做。
: 4. 夜班保全不知道是哪個住戶訂飲料,可以使用廣播尋人,但他沒這麼做
: 5. 唯一爭議點是「外送員有說杯架是他的」、而我說「他沒說,至少我沒聽到他說」
: 我沒聽到他說「這是他的」,他主動這樣端過來,也沒有說要還。
: 頂多就是「他有說但我沒聽到」。情境是在大馬路邊下著雨,是有可能。
: 6. 外送員在樓下當場就報警說要告侵占了。
: 他一開始就沒有要透過UberEATS客服管道索取回來。
: 7. 我是用刷卡付費,不是給現金。沒有金錢糾紛。
: ───────原文───────
: 我住有管理員的大樓。昨天(12/2 三)晚上九點,
: 我用Ubereats訂購天仁茗茶四杯飲料,天仁茗茶不附塑膠袋。
: 外送員遞給我的時候,四杯飲料放在「挖了四個洞、可放飲料的黑色海綿」,
: 一起遞給我。他沒有說「要還他」,於是我整組拿上樓。
:
: 今天(12/3 四)晚上約8點,
: 警察到我住的大樓調監視器(因為管理員也不確定是誰下來拿飲料的),
: 說這位外送員已經報案,並且要對我提告侵占那塊海綿。
: 該警員一直說「你們可能要和解」、「法院」、「對方已經告了」這些話。
: (走法院已經是被起訴之後的事情吧?)
:
: 海綿我還留著,就是這塊:
: 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 * 補充:我真的以為這塊海綿就如同推文所說的這種杯架
: → ChungLi5566: https://i.imgur.com/OEsNGha.jpg
: 而且對方遞給我的時候也沒有說要還給他
: 至少我沒聽到= =
:
: Ubereats只看得到外送員的「名字」(連姓氏都沒有),
: 更不會有電話或私下聯絡的方式。
: Ubereats也沒有顧客客服電話。
: 我剛剛已經用線上系統回報此情況。但對方既然已經報警,
: 我勢必需要為這件事去警局做筆錄。
:
: 打去負責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員說「承辦警員目前不在」,要我靜候通知。
:
: 我是不懂外送員為什麼不透過Ubereats系統聯絡我、
: 或用客服管道要我歸還,而是選擇報警。
: 有可能Ubereats系統的確很不透明所以聯絡不到我。
: 但對我來說,這就是一件非常荒謬的鳥事。
:
: 請問我除了等待警察通知我去做筆錄之外,還怎如何自保?.
: 這件事情的後續情況可能會是如何?
: 我該請個律師嗎天啊……
: (真的覺得有點需要……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 *晚上九點多補充:
: 我「剛剛」開gmail信箱(21:38)才看到這封信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 囧。這封信下午4點寄的。但它被gmail歸類在一堆推銷信裡面 = =
: 但現在都已經有警察來找了,打給這個人應該沒用了…
: *再補充:我看到「UberEATS台灣」社團轉貼這篇文
: 下面有人留言質疑面交時應該有衝突
: 在此回應:完全沒有,我所有印象中跟外送員的對話只有
: 他:「沒有袋子」
: 我:「我也沒有袋子」
: 他把這個海綿+四杯飲料一整組遞過來,我拿上去
: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