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性騷慣犯搭北捷 議員提案
2020-12-05 01:08
聯合報
記者 楊正海
台北報導
一名七旬老翁12年來以DIY噴精手法,至少犯下12件性騷案,雖被判6個月以下徒刑,但
繳完罰金又故態復萌。北市議員王鴻薇提案,要求北捷對於有多次性騷行為的乘客監控
搭乘行為,並要求市府與中央研商,禁止性騷慣犯搭捷運的可行性。不過,北市法務局
表示,拒絕運送旅客是依大眾捷運法,授權範圍須與中央研議。
王鴻薇說,不只是老翁,也有年輕人犯性騷擾,但被抓這麼多次,北捷態度消極,都說
沒辦法禁止,這涉及法律層面,但乘客嚼食口香糖、喝水都會被罰1500至7500元,影響
乘客權益的性騷擾慣犯卻不能處理。她說,捷運乘客很多,但跟公車不一樣,公車上發
生疑似性騷擾,司機可直接開車到警察局處理。
王鴻薇的提案昨在議會交通委員會引發討論,議員林穎孟說,捷運應多做宣導,讓乘客
知道,也提醒民眾注意,日本也是某些熱點會出現癡漢,提醒大家注意。
議員黃郁芬認為,慣犯都知道車廂內不會被監視器拍到的地點,也有人被起訴,但最後
是證據不足沒有判刑,北捷長期以來都沒讓大家放心。議員游淑慧說,若無法禁止,能
否做告示或公告背影,請大家小心,想犯案的人看到被貼會怕,就連男生也會被騷擾。
北捷法政處表示,現行性騷擾防治法也無法限制性騷擾者的行動,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
資,無法事先知道。 且要限制乘客進出,法律沒有授權,執行上有困難,如果在捷運站
發生,還沒進站可拒絕運送,進站就強制驅離,也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北捷表示,站內有很多監視器和求助設施,也有海報宣導,希望民眾遇到要大聲喊出來
,也要求車站保全、捷運警察加強巡視。
捷運警察指出,拒戴前科、慣犯有人權爭議,警方曾建議北捷列管特定的人,但未被接
受。目前的機制,僅針對曾阻礙車門關閉的思覺失調症者,捷運局有特定名單,這些人
進站時會派保全前往關懷。
https://uc.udn.com.tw/photo/2020/12/04/realtime/9194450.jpg
北市議員王鴻薇提案,要求台北捷運拒載性騷擾慣犯,圖為捷運尖峰時段搭乘人潮。本
報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067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