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20 30年??
包準一堆人 買房子後拿社會宅來轉租 反正20 30 年後才要還給國家
或者
20 30年後 保證一堆人哭哭上新聞
ex : 我們已經住了這麼久 現在要我們搬走 你要我們去住哪裡!!!
ex : 要我走 可以啊 你們必須拿一間房子免費給我們!!
然後 就是一堆人死霸著不走 死跟你耗
不信??
一堆當初給 老師 / 將軍 / 老公務員 的暫時居住房子 有哪一個可以時間到順利收回??
每個都媽死拖活脫 當成政府免費送的
更甚者 就算那些先人已經去世了 後輩一樣會在那邊跟你鬧
為啥?? 鬧了就有房有地耶 幹嘛不鬧
※ 引述《lazack (ViVi)》之銘言:
: 最近社會住宅話題很熱
: 不討論其租金合理性的問題
: 社會住宅一直被視為實現居住正義的手段
: 問題是
: 只能租六年的社宅到底有什麼用
: 六年租約到 買不起房子的還是買不起
: 最後還是要回到一般租屋市場
: 況且
: 這六年也不是不用付租金 嚴格來說 租金也沒便宜多少
: 難道政府覺得這六年承租戶都能存到頭期款買房嗎
: 真的要做
: 至少要把租約延長到20、30年吧 不用去擔心六年後的落腳處
: 或是租金再壓低 一房型3000 二房型5000 .三房型8000 之類的 至少六年後存的到頭期款
: 的機會高一點
: 這樣才算有解決居住正義的根本問題吧
: 政府的地還很多 如果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下去推 多蓋一些社會住宅 年輕人會比較安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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