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正一分局長女兒要被牛肉麵店告了?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0-12-06 01:31:08
※ 引述《Kidd00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之銘言:
: 那個啦,
: 聽說嗆辣的中正一分局長女兒,之前亂罵番茄牛肉麵冠軍店被告了
: 因為她在9月底在網路評論該店,指它「東西難吃全是味精…」、「吃完嘴巴很乾」,

: 說店裡常常飄來鹹魚味,「有夠不要臉…」、「完全不想改善真是惡鄰居!」接著留下
: 1星負評。
: 結果引來老闆不滿,回覆表示「本店沒這項商品何來的鹹魚味?」、「你從來沒跟管委
: 會反應過」、「本店廚房排煙符合環保規範」,最後強調相關言論已經截圖,一定會提
: 告。
: 如今她老爸趕緊陪女兒跟店家道歉,希望可以獲得店家原諒!
: 有卦嗎?
:
笑死人了
這能告的成?
說東西滿滿的味精味
說傳來陣陣的鹹魚味
是要告什麼啊
九月底說要告
告到現在都12月了
還在說要告
作者: sharkloveeat (鯊魚咬起來)   2020-12-06 01:32:00
不是道歉了嗎 ?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32:00
比較好奇 為什麼你會覺得不能吉?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12-06 01:34:00
可以告 但有消費就告不成如果沒消費 憑空評論 就比較可能告成 但也只是比較可能...
作者: keyofdejavu (海洋)   2020-12-06 01:37:00
如果照新聞寫的,沒這項商品的話當然能告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40:00
你邏輯很好笑 難怪別人分享給他 就能亂講?道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0-12-06 01:40:00
不想原諒和和解 就是想單純走完法律程序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41:00
光他講全加味精這件事 就有點問題了 你怎麼知道對方全加味精 你可以說不好吃 不和你胃口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20-12-06 01:42:00
他也沒說全加味精啦 只是說吃完滿嘴味精味不過他說店家一營業就飄出鹹魚味 他真的有去吃嗎?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0-12-06 01:43:00
當初搞笑一點學Uncle Roger說一定要加MSG搞不好就過關了?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43:00
喔 那可能還好 因為上面也沒寫很清楚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20-12-06 01:44:00
才做出滿嘴味精的評論 他就是附近很賭爛店家的住戶如果連吃都沒去吃 那的確可以告好告滿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0-12-06 01:45:00
人家4女森 政治(顏色)正確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45:00
不過滿嘴味精味 也很難講 看法官怎看吧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0-12-06 01:46:00
妨礙名譽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店家最後一天告也爽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47:00
阿 就很好笑阿 不行嗎?我是指你說那個 別人跟你講的事情 又不是別人講什麼就信什麼 別人說的事有時候聽聽就好 不見得是真的
作者: longlydreami (邦加爾迪)   2020-12-06 01:56:00
人家分局長女鵝欸 評論臭一點不行嗎?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2-06 01:59:00
看了一下 你好像是指 買回去分享給他 我好像看錯ㄌ 抱歉ㄌ 當窩沒講吧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20-12-06 03:07:00
“有夠不要臉”、“完全不想改善真是惡鄰居”,這部分可能有提告空間……
作者: whaleegg (^^)   2020-12-06 03:45:00
怎麼會不能告?新聞去搜尋一下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20-12-06 03:51:00
oh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20-12-06 04:12:00
去告妨礙名譽也可以告阿 門檻超低一堆人隨便亂告而且不管有沒又被起訴 被告的人都要去折騰好幾個月
作者: tw2000 (打個冷顫)   2020-12-06 04:53:00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20-12-06 06:41:00
不是告成告不成的問題,告人本身就是一種警告
作者: vcx530 (vcx530)   2020-12-06 07:23:00
去告的也被煎熬,爽的是律師有案接說聞起來像……味,這也是個人感受,顧客的感覺,這是言論自由,若不能寫,他應該是先去告google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