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禁核食進口政策 WTO說可
聯合新聞網
編譯莊蕙嘉/綜合報導
2020年12月6日 週日
二○一一年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福島核災,南韓以「輻射汙水恐影響水產品」為由,禁止日
本福島在內的八縣水產品進口。日本不服,認為韓方缺乏根據,二○一五年向世界貿易組
織(WTO)提起訴訟,經歷四年法律戰,南韓於二審逆轉勝訴,維持禁止日本核食進口
政策。
福島核災後,南韓自二○一二年起針對福島、青森、茨城、岩手及宮城等五縣的太平洋鱈
魚,以及福島的阿拉斯加鱈魚,實施「特定產品進口禁令」。二○一三年八月,日本東京
電力公司證實福島第一核電廠有數百噸輻射汙水流入海中後,南韓進一步實施「廣泛進口
禁令」,擴大管制範圍至日本八縣,增加群馬、栃木及千葉三縣共廿八項水產品進口。
此外,南韓亦增加額外檢驗要求,包括來自特定日本縣市的產品須提供出口前銫、碘的含
量標示證明,所有日本產品一律實施銫、碘含量的邊境測試,且非水產品和畜產品經測試
一旦發現含有銫、碘時,將進一步對其他放射性物質進行額外測試。二○一三年,南韓將
此項措施擴大適用至所有日本進口水產品。
二○一五年,日本以歧視等為由,在WTO對南韓提訴。二○一八年二月,WTO一審判
決南韓敗訴,南韓政府同年四月提出上訴。
二○一九年四月, WTO撤銷一審中南韓違反協定的判決,二審南韓勝訴。由於WTO
為二級二審制,此判決等同定讞,南韓可維持禁止日本核食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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