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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時力主張:宗教宮廟金流應受監督
時代力量早已提出宗教宮廟應納入「財團法人法」規範,但過去國民黨、民
進黨都反對。徐永明說,不論是彰化的五星共產廟、還是台南新營的共產廟
爭議,顯示對岸不斷透過宮廟進行統戰,但宮廟的財務又不透明,徐永明呼
籲,應重新思考讓宗教團體適用「財團法人法」,接受監督。
要把宗教宮廟金流
列入監督
這早就是時代力量支持想要推行的東西了
在民眾黨還沒席次前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6643
反觀一下當初被嘴成垃圾的宗教基本法
看有誰參與提案?
提案人:王金平(國)、黃昭順(國)、林岱樺(民)、馬文君(國)
連署人:施義芳(民)、陳亭妃(民)、黃秀芳(民)、鄭寶清(民)、陳
素月(民)、鍾佳濱(民)、鍾孔炤(民)、張宏陸(民)、蘇治芬(民)
、江永昌(民)、邱泰源(民)、吳琪銘(民)、黃國書(民)、郭正亮(
民)、劉建國(民)、蔡易餘(民)、趙正宇(無)、陳怡潔(親)、陳雪
生(國)、羅明才(國)、鄭天財Sra Kacaw(國)、陳宜民(國)、呂玉玲
(國)、徐志榮(國)、林德福(國)、柯志恩(國)、林麗蟬(國)、顏
寬恒(國)、蔣萬安(國)、賴士葆(國)、蔣乃辛(國)、費鴻泰(國)
已撤簽:鍾佳濱(民)、鍾孔炤(民)、蘇治芬(民)、蔡易餘(民)、黃
國書(民)、黃秀芳(民)、劉建國(民)
藍綠都有
只要財團法人法
宗教團體適用
那些垃圾黑道就難以用資金來綁架信仰
什麼拼陣頭 發包的智障事情都得被檢視 不能藏污納垢不受監督
這是要讓台灣宮廟文化回歸百年前清淨的最重要也最困難的一步
其他什麼 一貫道 天主教 基督教 一體適用
那些低端神棍私設的什麼壇什麼宮的也是一樣
正本清源
但可惜這套法
不符合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價值
也不符合民主進步黨倡導的台灣價值
註定你各位台灣人就是跟這種垃圾宮廟文化生活
認命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