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優生保健法」將修法、更名 妻子人工流產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0-12-09 10:21:30
我覺得這個還是沒有甚麼道理可言
為了那種少數的狀況─妻子被家暴想離婚,但又不幸懷孕
然後全台灣的丈夫失去對自己小孩是否出生的發言權
這能稱得上是公平嗎?
就算給這些特殊案例墮胎了
妻子一樣不離婚,不申請保護令
不就是繼續被家暴
繼續不幸懷孕
繼續墮胎無限循環?
到底哪裡有比較好?
既然要保護,那不如保護徹底點
也不用像新聞中提到那樣需要提出家暴確切證據
的確,證據查核需要時間
有可能孕期就過了墮胎安全期了
但是至少也該要女性出具家暴報案三聯單吧
或者離婚正在進行的相關事證吧
如自己已經簽名的離婚協議書,或者是女方律師背書證明的確被委任進行離婚
去推女性一把
要她們拿出勇氣來
既然墮胎都敢面對了
去離開那個渣男吧
否則就為了保護少數人
犧牲絕大多數男性同胞的權益
我看不出公平性在哪裡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20-12-09 10:22:00
公平? 女人有在跟男人講公平 看范雲樂觀其成就知了喊平權結果要的都是特權
作者: SigmundFreud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2020-12-09 10:23:00
被家暴想離婚有申請保護令的明明有別的辦法可以處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20-12-09 10:28:00
有子宮自主權,跟小王通姦要拿掉也比較方便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20-12-09 10:32:00
想拿掉小孩不會只有這種原因好嗎你看過太太吐得要死要活想拿小孩先生還叫她忍忍嗎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20-12-09 10:45:00
狀況不只家暴啊 例如說第三胎留不留 留了小孩誰顧 準備離婚結果發現懷孕 還有很多種狀況婚姻板看一下就可以發現光怪陸離的爛事很多 還不少人讓自己陷入這種窘境或慢性病已經不適合再生產 但婆家不同意 承受的又不是婆家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09 11:04:00
女權分子的公平都是結果公平不是機會公平整個修法理由都亂扯 跟萊豬一樣 背後有神秘力量當時優生保健法就已經架空墮胎罪了 不先除罪造成墮胎亂象現在連配偶同意都要刪掉 基本上婚姻制度跟沒有法律一樣啊都要靠兩邊互信那何必要法律
作者: yoyoyoyoyang (yoyo)   2020-12-09 11:40:00
先生覺得懷孕生小孩沒差,但是懷孕生小孩跟照顧新生兒都是老婆在辛苦啊(傳統家庭)就算沒疾病為啥老婆不能不想生而且原po說的那些狀況並沒有很少見,只是對你很少見吧,再來社服體系並沒有像你想的這麼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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