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 國健署啟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20-12-10 00:58:53
※ 引述《relax911 (Lmer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張茗喧
: 3.完整新聞標題:
: 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 國健署啟動修法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9日電)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女性若要施行人工
: 流產,必須經配偶同意,多年正反議論頻傳。國健署近期已啟動修法程序,預計取消配偶
: 同意權,最快明年3月提出修法草案。
: 優生保健法第9條規定,已婚女性若要施行人工流產,必須經配偶同意,屢屢引發爭議。
: 近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指出,未婚女性若懷孕,可以引用優生保健法規定合
: 法墮胎,但已婚女性懷孕卻無法自己決定是否要留下孩子,只要配偶反對,妻子就必須忍
: 受懷孕期間種種不適,形同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此提案獲得7437名網友附議。
: 有支持網友指出,子宮是女性的器官,當然有終止懷孕的權力,不應因結婚前後而有差異
: ,且懷孕、墮胎都有風險與後遺症,這些既然是由女性自己承擔,自然不該由他人做決定
: 。反對網友則認為,結婚是雙方的事,認為無論生或不生都應由雙方共同決定。
: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已婚女性須經配偶同意
: 才能人工流產這件事爭議多年,95年國健署曾計劃將「同意」改為「告知」,3度研擬修
: 法草案都未修法成功。
: 直到101年元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上路,國健署隔年收到行政院
: 來函指出,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婦女須經配偶同意才能人工流產,已違反該公約,要求修
: 正。
: 陳麗娟說,近年國健署邀集性平、醫學、倫理、法律、兒福、宗教團等代表討論修法方向
: ,支持團體認為女性應有身體自主權,現行規定恐讓弱勢婦女自主權被剝奪;反對團體則
: 認為,一個家庭是夫妻共同成立,孩子也是夫妻共同創造的生命,不應單由一方決定去留
: 。
: 陳麗娟表示,經凝聚共識,預計將取消配偶同意權,並去除原法條有歧視意味的字眼,以
: 符合性平要求,11月已召開會議「優生保健諮詢會」逐條討論,預計將彙整意見後,明年
: 3月提出草案,儘早展開修法。(編輯:管中維)1091209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bit.ly/33U7lJ5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應該加上 如果墮胎男方可以離婚
婚姻的契約價值已經消失
男方不需要再承擔女方的未來
女方有自主權 男方也要有
嘻嘻
嘻嘻
作者: lesnaree2 ( )   2020-12-10 00:59:00
這個不用加 也本來就可以構成離婚條件了
作者: ponkd (衛文清)   2020-12-10 02:51:00
贊成 女方隨胎 男方想離婚只須告知不用女方同意不然還得跑法院 很麻煩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20-12-10 03:33:00
本來就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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