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 國健署啟

作者: ar0387959310 (璀璨人生)   2020-12-10 04:27:23
※ 引述《relax911 (Lmer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張茗喧
: 3.完整新聞標題:
: 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 國健署啟動修法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9日電)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女性若要施行人

: 流產,必須經配偶同意,多年正反議論頻傳。國健署近期已啟動修法程序,預計取消配

: 同意權,最快明年3月提出修法草案。
: 優生保健法第9條規定,已婚女性若要施行人工流產,必須經配偶同意,屢屢引發爭議

: 近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指出,未婚女性若懷孕,可以引用優生保健法規定

: 法墮胎,但已婚女性懷孕卻無法自己決定是否要留下孩子,只要配偶反對,妻子就必須

: 受懷孕期間種種不適,形同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此提案獲得7437名網友附議。
: 有支持網友指出,子宮是女性的器官,當然有終止懷孕的權力,不應因結婚前後而有差

: ,且懷孕、墮胎都有風險與後遺症,這些既然是由女性自己承擔,自然不該由他人做決

: 。反對網友則認為,結婚是雙方的事,認為無論生或不生都應由雙方共同決定。
: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已婚女性須經配偶同

: 才能人工流產這件事爭議多年,95年國健署曾計劃將「同意」改為「告知」,3度研擬

: 法草案都未修法成功。
: 直到101年元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上路,國健署隔年收到行政

: 來函指出,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婦女須經配偶同意才能人工流產,已違反該公約,要求

: 正。
: 陳麗娟說,近年國健署邀集性平、醫學、倫理、法律、兒福、宗教團等代表討論修法方

: ,支持團體認為女性應有身體自主權,現行規定恐讓弱勢婦女自主權被剝奪;反對團體

: 認為,一個家庭是夫妻共同成立,孩子也是夫妻共同創造的生命,不應單由一方決定去

: 。
: 陳麗娟表示,經凝聚共識,預計將取消配偶同意權,並去除原法條有歧視意味的字眼,

: 符合性平要求,11月已召開會議「優生保健諮詢會」逐條討論,預計將彙整意見後,明

: 3月提出草案,儘早展開修法。(編輯:管中維)1091209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bit.ly/33U7lJ5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這個我跟老婆大人吵過啦......
女生最愛講,身體自己的,懷孕要承擔什麼什
麼的。但本魯認為這是女性的先天或社會功能
必須要承擔.......疑?先別急噓我!
性別反轉,男生再很多地方也要承擔很多社會
功能。比方說總是社會期待家庭ㄧ肩扛起
男方成就》女方之類....
Ok 你覺的還是要噓我,還是先等等
本魯實際經驗告訴你!
今天是已婚,女方墮胎當然要經配偶同意
女方有身體自主權我同意。
但對男方來說,妻子(配偶)
不能剝奪男方成為父親的權利
這樣懂了嗎?男女是互相的,女生可以墮胎
但男生可以主張剝奪父權......
是不是?男生的權利被嚴重忽視。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20-12-10 04:29:00
出牆的可以盡情墮胎
作者: milkBK (blitzkrieg)   2020-12-10 04:33:00
可以接受女性自主墮胎 不然就買保險套需配偶同意
作者: kelly7788 (伊東美)   2020-12-10 04:50:00
那把胚胎移植到你腹腔好了
作者: a240daniel (GAGA HSU)   2020-12-10 05:02:00
那以後做愛之前都先簽切結書阿 有的情況是根本就沒說好要生小孩 買那什麼破保險套品管不佳破裂 還是什麼亂拔套 女生也有不成為母親的權利吧?本來就沒有一定要為你生小孩給你成為父親的義務 更何況還提升到法律位階= =
作者: fimbkk   2020-12-10 05:04:00
子宮是女人的,我們國家開放買賣器官了嗎?受精卵是共同的
作者: tcswang (shi)   2020-12-10 05:05:00
0分
作者: fimbkk   2020-12-10 05:05:00
,太好了,拿出來改放你肚子裡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10 05:25:00
就說騙人的 懷孕生理不適跟配偶有沒有同意權根本無關是老娘在外面搞大肚子法律居然叫我一定要告知老公才能處理掉讓我心理好痛苦 說什麼身體自主權唬誰啊 跟小王打砲不戴套法律有處罰你嗎意外懷孕不想生你老公都不能體諒你那這婚不維持也罷 總是要扯特例
作者: ponkd (衛文清)   2020-12-10 05:32:00
樓上 過姦除們化了 以後交女友就好 別結婚了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10 05:33:00
推文根本笑死人 民法現在女方已婚懷胎 老公不管有沒有射精就推定是父親 必須對小孩負法律責任了 那你拿掉小孩都不能給男方同意 還講成女方好可憐欸
作者: L1ON (Fake)   2020-12-10 05:34:00
被小王瘋狂中出之後,墮胎不會被老公發現嘻嘻
作者: ponkd (衛文清)   2020-12-10 05:34:00
+通姦除罪化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20-12-10 05:35:00
哇靠,媽媽可以自己決定把小孩殺死欸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10 05:35:00
要修法可以 麻煩把理由講清楚 就是我女人要有小秘密 台灣法律麻煩保護我 根本不是什麼現行法侵害身體自主權這種大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20-12-10 05:36:00
操你媽逼的台灣對母豬到底要優待到什麼地步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10 05:36:00
義 鬼扯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12-10 05:38:00
跟自主權的關係不大…真的不想有小孩多的是方法處理外遇時搞大肚子強迫讓老公知道才能墮胎才是問題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10 05:40:00
要扯現行法侵權怎麼不去提釋憲 說侵害女性隱私權?我看女權團體不敢吧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20-12-10 05:48:00
可以快樂的遇見會有很多母豬產後憂鬱症去殺小孩
作者: r98192 (雅特)   2020-12-10 06:00:00
懷孕權基本上也在女方那邊 所以墮胎權給女方也沒什麼問題
作者: li04 (li04)   2020-12-10 06:02:00
那驗小孩dna也應該取消需母親同意
作者: r98192 (雅特)   2020-12-10 06:03:00
驗DNA好像不用同許可?我記得之前有新聞報男方自己驗
作者: yarnt   2020-12-10 06:09:00
你可以去找別人生啊
作者: figgy (*v*)   2020-12-10 06:41:00
台男認命吧
作者: allan0926 (allan)   2020-12-10 06:45:00
這只是恢復男女平權而已
作者: paphos (在香港數山頭的日子)   2020-12-10 07:22:00
就不是先生的是要先生同意什麼啦
作者: h205031 (hank)   2020-12-10 07:23:00
叫老公找別人生?!?呵呵...那成真就不要哭離婚
作者: torukumato (ダメ星のダメ人間)   2020-12-10 07:27:00
難怪年輕人都喜歡%不到但是比較可愛的2次元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老菊花5566)   2020-12-10 07:47:00
看到台男崩潰不意外
作者: k1314520illy (咖哩K)   2020-12-10 07:47:00
就算丈夫不同意,老婆也會“不小心”流產吧不想要孩子,可有很多手段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老菊花5566)   2020-12-10 07:50:00
不想懷低端台男的種 臭惹嗎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20-12-10 07:56:00
想要阿宅回收,又要偷情的快感,子宮自主,臭了嗎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20-12-10 08:26:00
重點是孩子有缺陷人工流產也需要另一半同意這點吧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0-12-10 08:41:00
男生可以不養老婆啦,不生的叫她去工作最好笑是沒責任了,被拋棄在那邊討啥青春權的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20-12-10 09:04:00
那就增加成就條款吧,男人成就積分要夠高才可以取得同意權吧。
作者: innuendo3324   2020-12-10 09:15:00
身體的自己的,管人家愛作啥 又沒妨礙到誰
作者: sasewill (sasewill)   2020-12-10 09:48:00
就不要結婚就好了阿
作者: ksxo (aa)   2020-12-10 09:56:00
婚姻現在最重要的意義就在於 國民年金可以罰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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