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0-12-10 12:48:02※ 引述《royroy666 (老鼠)》之銘言:
: 剛剛看到駭人的新聞
: 都有監視器拍到闖紅燈撞死人的影片了
: 居然還沒辦法抓去關?
: 不是殺人償命嗎?
: 台灣監獄都什麼人才能進去的??
法盲真多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看到沒有 你有看到幾年以上嗎? 意思是本來就沒有一定要關
而實務上車禍造成的過失致死 只要有和解 從來就沒有法官判要關的啦
想看看 如果和解還要關 還要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