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過了一天,
心情比較平復一點,但是想起來還是很鳥==
昨天複診被告知,治療專案有可能健保審核不過,因為前一個同療程的病患沒有過
原因是委員說照光劑量(皮膚病)不足.
可是另一個自費打針的小弟,卻可以打這支針.
1.同樣都是這支針,小弟自費完就能打,他有跟我們一樣照光跟吃藥長達半年嗎?
2.我的藥劑量看主治是用體重計算(往上),難道小弟就算有照光也是短時間照大劑量?
我想,沒學醫都應該推得出來,
健保委員只是基於沒經費,找個點刁難不能打那隻針,聽說那個男的照光療程要重頭..
..然後這個專案一開始也沒告知要照多少劑量,醫院也只是要快點過案子吧== 淦
有沒有年底到了,所以健保給付所剩,會不足的八卦?